索引号:014000650/2021-12273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海洋处 | 发文日期:2021-11-10 |
名 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能江苏大丰扩建100MW海上风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21〕4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能江苏大丰扩建100MW海上风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华能江苏大丰扩建1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函》等材料收悉。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华能江苏大丰扩建100MW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盐城大丰市海域的毛竹沙,主要工程内容为安装23台4.5MW发电机组以及场内35kV海底电缆。本项目于2019年底开工建设,2020年4月投入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122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6.4万元,占比1.7%。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相比发生了变化,主要变化内容包括:风机机组由25台调整为23台;风机机型由4MW调整为4.5MW;项目用海面积由79.1785公顷调整至77.77公顷等。依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形。
二、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严禁施工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向施工海域排放;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交由盐城市大丰区华林深港船务有限公司、盐城将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试运行期陆上开关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江苏黄海港城实业有限公司和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清运处理。
(二)扬尘污染防治
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船舶管理,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进行了洒水和清扫。
(三)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选用了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在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船舶管理,对施工车辆和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施工现场张贴了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
(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本项目施工期避开了海洋鱼类产卵高峰期;施工作业海域未占用东沙泥螺四角蛤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保护区附近的海缆仅在落潮时施工;建设单位合理安排了施工计划和进度,尽量减缓因施工造成的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编制了《大丰扩建100MW项目生态补偿方案》,正在逐步落实。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在船舶内收集后交由盐城市大丰区华林深港船务有限公司、盐城将兴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置。试运行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江苏黄海港城实业有限公司清运处理;风机维护产生的废油及含油棉纱由交给南通市鑫宝润滑油有限公司和江苏环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主变压器检修产生的废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委托盐城市天元油品有限公司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本项目施工单位编制了《船舶溢油、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定期检查维护机械设备,规范油类作业流程;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7月1日经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委托国家海洋局南通中心站开展了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将工程施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监测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工程施工过程对周边海域海水水质、沉积物等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本项目建设无重大变更,并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核准意见落实了施工期各环境要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项目投入运营后应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切实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溢油应急设备管理与维护,确保发生溢油事故时能够及时、快速和有效处置;认真执行生态补偿方案,按期完成生态补偿。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