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2234 | 组配分类:土壤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土壤处 | 发文日期:2021-11-11 |
名 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名单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1 09:35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20〕38号)、《2021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苏污防攻坚指办〔2021〕31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的通知》,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核准,南京市江宁区、无锡市锡山区、徐州市沛县和睢宁县、常州市新北区、南通市如东县和如皋市、连云港市灌南县、淮安市淮阴区、盐城市亭湖区、扬州市江都区和高邮市、泰州市靖江市、宿迁市宿豫区和泗阳县等15个县(市、区)拟申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争创“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
公示期内设立下列受理电话和信箱: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联系人:蒋振,电话:025-58527511,电子邮箱:jiangzhen@jsep.com。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