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20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具体详见附件。
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