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12-13 13:51浏览次数:

 


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等材料收悉。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原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工程名称为:江苏东台潮间带风电场20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沙和北条子泥之间的江家坞水域,主要工程内容为建设50台4MW风机及配套升压设备、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场内35KV海底电缆、220KV送出海底电缆和陆上集控中心。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7月获原国家海洋局批复《国家海洋局关于江苏东台潮间带风电场20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的批复》(国海环字〔2012〕481号)。2016年5月,建设单位针对本项目发电机组选型和位置等调整,组织编制了《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16年6月,原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出具了《关于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海办环字〔2016〕429号),同意本项目不重新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出具了《关于委托对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的函》(环验函〔2019〕1号),委托我厅开展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本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18年6月投入试运营。工程用海面积为327.5095公顷,工程总投资302358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921.56万元,占比0.97%。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调查报告,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更。部分建设内容发生了调整,主要变化内容包括:风机台数由56台调整为50台、机型由3.6MW调整为4MW、转轮直径由122.9m调整为130m;海上升压站平面尺寸由31m×34m调整为37.8m×36m;35kV海底电缆长度由62.6km调整为57.7km;220kV送出电缆单根长度由33km调整为34km;陆上集控中心位置调整、面积增加;施工方式发生调整。依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项目调整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形。

二、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严禁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向施工海域排放;施工船舶产生的油污水和生活污水交由南通亿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电缆沟槽开挖选择在露滩和低潮期间,防止沙土随潮流入海影响水质。试运营期产生的废油、含油废物委托江苏环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接收处置;陆上集控中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简易处理后,委托东台沿海运输有限公司清运处理。海上升压站设有容积为89.6立方米的事故油罐用于收集因事故产生的废油。

(二)扬尘污染防治

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船舶和车辆管理,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进行了洒水和清扫。

(三)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选用了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在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船舶和车辆管理,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在施工现场张贴了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

(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本项目优化了施工方案,尽可能缩短了水下作业时间,减小了底栖生物的影响范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海缆铺设避开了鱼类、贝类的产卵高峰期,避开了春、秋鸟类大规模迁徙;施工海域周边设置巡逻船只;开展了施工期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工作与环境监理工作;建设单位与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了《生态补偿协议》,一次性支付生态补偿费15万元。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与盐城市渔业局、东台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签订了《江苏东台潮间带风电场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协议书》,需落实海洋生态补偿资金1651.79万元,已落实生态补偿资金1867.16万元,超出计划投资215.37万元。目前已经开展人工增殖放流11次,开展了1.2km的海岸线环境整治与修复,建设了简易观鸟站一座。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船舶配置垃圾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盐城市大丰区华林深港船务有限公司清运处理;陆域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地方环卫工人清扫处理。试运营期,本项目集控中心运行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东台市沿海运输有限公司清运;集控中心降压变压器及高压电抗器下均设置了事故油坑,另建设了地埋式事故油池,废油委托江苏环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接收处置;集控中心内已购置了一体化危险废物暂存柜,可满足日常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需要。

(六)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建设单位委托南通亿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做好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施工期间未发生溢油等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8月19日经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委托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1月间开展了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2021年9月开展了验收监测,与运行第3年秋季监测同期开展。将工程施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监测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工程施工过程对周边海域海水水质、沉积物等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本项目建设无重大变更,并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落实了施工期各环境要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项目投入运营后应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切实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溢油应急设备管理与维护,确保发生溢油事故时能够及时、快速和有效处置;认真执行生态补偿方案,按期完成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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