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12-14 17:26浏览次数: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规定,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2年1月14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电子版请一并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 sthj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docx
附件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docx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南京大学 刘桂凤,手机:15207736617,邮箱:liuguifeng@njuyi.cn,通讯地址:江苏省栖霞区元化路8号,邮编:210046;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顾爱武,联系电话:025-8626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