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赛得利(常州)纤维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纤维生产项目(一、二期)、溧阳宝润钢铁有限公司高端不锈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1 18:39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11221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22日—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0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邮    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

赛得利(常州)纤维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纤维生产项目(一、二期)

溧阳市南渡镇新材料产业园内

赛得利(常州)纤维有限公司

一、二期分别建设莱赛尔短纤维生产线2条、溶剂净化和蒸发浓缩线1条,盐酸、NaOHNMMO储罐分别设置2个(其中盐酸储罐容积200m³、NAOH储罐容积350m³、NMMO储罐容积600m³),设置230m³98%硫酸储罐。

项目新增公辅工程主要包括:制胶车间及纺练车间、溶剂净化及蒸发浓缩车间、储罐区及泵房、1#原料库、2#原料库、原料堆场、1#成品库、2#成品库、化工料库、危废库、机修车间、机物料库、冷冻空压站、循环水池及泵房、除盐水站、热力站、净水厂、污水处理站、环境应急设施等。一期、二期建设规模均为10万吨纤维素纤维。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形式开展。

1、建设单位于2020918日,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1115日至2021128日,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同步进行了报纸和张贴公示。其中,2021119日和2021124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两次公示, 2021115日至128日在敏感点旧县的公告栏张贴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无公众进行查阅,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11115日,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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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工艺过程排放的颗粒物(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硫酸雾、氯化氢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有组织排放标准及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监控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项目新增16根排气筒。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生产过程中的过滤及树脂再生废水、冷冻空压站定期排水、循环水站定期排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净水厂废水、脱盐水站浓水经每期配套的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一期总氮15mg/L、二期总氮12mg/L)后接管溧阳市南渡再生水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接管溧阳市南渡污水处理厂处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文件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分区防渗要求,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库、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和污水收集管沟管线等处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泄漏化学品、事故水收集、导流、拦截措施,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排口闸控等应急防范设施,充足配备提升泵、应急电源等设备,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原则上事故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8、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项目设置以一期车间旁储罐区、二期车间旁储罐区、一期污水处理站、二期污水处理站边界外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布局学校、医院、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

10、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2

溧阳宝润钢铁有限公司高端不锈钢项目

溧阳高新区杨庄片区内

溧阳宝润钢铁有限公司

拟拆除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现有的主厂房区域和公辅工程,具体拆除内容包括3#高炉系统、焦化发电、钢渣堆场、洗煤厂等,建设不锈钢熔炼车间、不锈钢精练车间、渣冷却车间、渣处理车间各1座,购置3120吨康斯迪电弧炉、460吨中频炉、2100吨脱硅炉、4100AOD炉、4100LF精炼炉、2100VOD真空炉、4台直弧形单流不锈钢板坯连铸机,配套公用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开展。

1、建设单位于2021330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2、建设单位于2021114日至1110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2021115日、8日,在溧阳时报进行两次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无公众进行查阅,未收到公众意见。

3、建设单位于20211118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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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1号)中超低排放要求;二噁英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1号)中超低排放要求;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回用水参照执行《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表3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等,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和有关文件要求设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严格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7、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9、现有装置及设备拆除过程应依法依规开展,并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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