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派出机构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1-12-24 16:21浏览次数:

环保派出机构怎么做?
———苏中督查中心督政、督查、服务相结合

●  李玉芳 范圣楠 高 杰(省环保宣教中心)

  “原本以为苏中环保督查中心是‘环保间谍’,专门来监视我们工作的,一年时间过去了,我们才发现原来是环保战线的‘卧底’啊,真正为环保部门撑腰壮胆。”近日,泰州市环保局局长顾国祥在省环保厅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召开的苏中片区交流会议上说出的这番话,引起全场的拍手叫好。
  江苏省环保厅苏中环保督查中心于2009年1月23日正式启动工作以来,以具备初步督察能力为目标,坚持边工作边筹建,突出秸秆禁烧禁抛和长江淮河流域环境执法行动两个督察重点,做到督政、督察、服务相结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苏中地区的一致认可。
环保督政:秸秆禁烧事前、事中、事后督政
  苏中地区是江苏省的农业聚集地,一到夏秋季节,焚烧秸秆的烟雾弥漫了整个苏中地区,熏得人睁不开眼。
  “原来秸秆问题只有环保部门单枪匹马地抓。一到夏秋季,环保局人员几乎全体出动,去各个乡镇巡查,耗费了大量的精力,然而效果并不明显。苏中环保督查中心采取的创新督政之路,确实为我们环保部门出了大力。”南京市六合区环保局的负责人说。
  在夏季,苏中环保督查中心组织召开苏中地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座谈会,秋季组织召开秸秆禁烧禁抛督察调度会,及时总结交流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情况、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及有关建议,同时就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
  在夏秋季,苏中环保督查中心负责人专门抽出时间约见4市22个县(市、区)政府领导,采取约见面谈、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察看现场等方式,对4市所辖22个县(市、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开展督察,进行事前督政工作。
  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先后对南京、南通、扬州和泰州4市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进行督政,各地均高度重视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将其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
  南通市委书记罗一民,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大卫分别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如皋市长姜永华、副市长顾保红专门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现场推进会。
  扬州市副市长纪春明发表电视讲话对秋季秸秆禁烧提出新要求,江都市长丁一亲率督察组赴相关镇督察秸秆禁烧,仪征市召开秸秆禁烧(抛)专题会议。
  泰州市长姚建华检查高港区的秸秆禁烧工作,市委副书记王守法、副市长丁士宏紧急部署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明确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姜堰市委副书记高永明经常下半夜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连夜写信给各乡镇党委书记。
  在秸秆禁烧禁抛督察工作中,各地坚持做到突出重点区域、突出敏感时段、突出特殊群体等巡查重点;通过实施统一补贴、统一调配、统一运作等机械还田措施;采取秸秆编织加工、生物质发电、秸秆制颗粒饲料和燃烧块、养畜示范、造气示范工程等综合利用措施;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三包”形式,使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取得了实效。
  据统计,2009年,苏中地区秸秆焚烧投诉量同比明显下降,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根据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发布的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统计,2009年苏中地区发现火点比2008年减少了95%以上,基本实现了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和秸秆下河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不因焚烧秸秆影响高速公路的畅通及南京禄口等机场飞机的正常起降的禁烧目标,秸秆禁烧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区域协调:及早介入,化解跨界纠纷
  苏中地区水系复杂,流域交错,交界区时常发生水污染纠纷事件,相邻的环保局长常常为了此事“红脸”,互相告状。
  针对这个问题,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加强调查研究,主动了解辖区内跨界污染重点、难点问题,对污染联合防治工作强化事前督察,及早介入,提前调度,沟通协调,促成联合治污共识,努力使辖区内不出或少出环境安全问题。
  针对今年上半年集中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如皋长青沙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有华泰船舶有限公司、取水口上游6.3公里处有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和靖江市西来镇丰产化工集中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一情况,苏中环保督查中心组织南通、泰州、靖江、如皋市环保部门,对泰州靖江市西来镇化工集中区和南通如皋市如皋港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两区”)化工企业废水污染防治进行联合调查并召开座谈会。
  通过交流和协调,靖江、如皋两市环保局就两区化工废水污染联合防治、严密防治饮用水源地污染达成了“加强监管、联合治污、长远规划、综合整治、加强沟通”5点共识,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2009年10月,江苏省东台、海安、大丰、如东4县(市)30个乡镇晚秋蚕发生大面积不结茧现象。事件发生后,根据江苏省政府的要求,苏中环保督查中心会同省农委、省环保厅环境应急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人员参与了对东台市晚秋蚕不结茧事件进行调查,并邀请国家级科研院所多学科知名专家成立了专家组,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最终查明,在连续阴霾的不利气象条件下,地区化工企业排放的有害气体积聚是造成这一地区秋蚕不结茧的主要原因。
  江苏省政府决定,一是从省级救灾救济款中安排500万元,用于救助遭受秋蚕不结茧损失、生活特别困难的蚕农。二是对区域秋蚕结茧期间违规生产的海安、东台等地16家化工企业进行依法处罚,罚没款上缴国库后由财政统一安排,全部补偿受损蚕农。三是由省环保厅会同省经信委结合当地蚕业发展规划,尽快拿出这一区域化工生产企业集中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引导各地调整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功能区布局。四是由盐城、南通及东台、海安县(市)财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妥善安置当地受损蚕农生产和生活。
重点督察:及时处置重点苗头性环境问题
  从2009年初开始,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就开展了长江流域督察,对苏中地区长江流域有关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环保问题进行督察。重点督察项目布局、产品性质、废气废水排放、是否未批先建,并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有关开发区、工业园区提出整改建议。
  同时,苏中环保督查中心通过与苏中地区各市、县接触联系,主动了解辖区内各级环保部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问题,督促政府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督察企业重视环保,充分发挥省环保厅与基层环保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启动重点污染源暗查工作方面,2009年,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共公开督察1169人(次),检查企业1789厂(次)。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保障通榆河等重要水体的水质安全,2009年底,苏中环保督查中心采取日间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先后对扬州、泰州、南通3市的江都市、高邮市、海陵区、高港区、兴化市、姜堰市、海安县、海门市部分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突击检查。
  苏中环保督查中心还跟踪督察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据悉,此次督察还对苏中地区7家重点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察,认真查找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察人员现场要求各燃煤电厂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对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规定,尽快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年多以来,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及时发现处理好辖区内重点苗头性的环境问题,同时做好后督察,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并认真组织江苏省环保厅领导重要批办件督察办理、重点污染源暗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饮用水源地和化工企业环境督察等10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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