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2622 | 组配分类:新闻发布 |
发布机构:宣教中心 | 发文日期:2021-12-28 |
名 称: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集中向五地反馈督察意见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集中向五地反馈督察意见
编者按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察组,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对泰州市兴化市、镇江市丹徒区、徐州市沛县、连云港市东海县、盐城市大丰区等5个地区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形成专项督察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近期,各专项督察组分别向各地党委、政府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现将上述5个地区的督察有关情况予以公开。
兴化市专项督察反馈情况
督察认为,“十三五”以来,兴化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立兴化市委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将西北部湖泊湖荡湿地划入生态空间管控范围,推进实施一批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督察指出,对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对照建设“江苏大公园、人文梦水乡”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兴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差距。
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深入。一些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产业结构调整动真碰硬不够,违规落后产能仍然“禁而不绝”。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要求落实不力。固废问题主动排查整治和长效监管机制仍不健全,违法转移贮存处置事件依然多发。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快,个别问题直至督察组指出后才启动整治工作。
水环境治理存在明显短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欠账较多,城区支管网配套不到位、截污纳管不彻底,乡镇污水处理厂无效运行、虚假运行问题比较普遍,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布点不合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进展缓慢,西北部重要湖荡湿地郭城湖、沙沟(东)南荡等禁养区内仍有大面积水产养殖池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放松要求,对养殖企业和粪便处置单位监督不力。农村地区垃圾入河、违规侵占河道问题比较普遍,部分河道长期未清淤。
重点行业环境问题整治不力。铸造行业中频炉整治不彻底。木船制造行业废气污染问题久拖不决,部分企业无废气治理设施,地方推动整改不力。橡胶颗粒生产企业环境管理混乱,相关地方及部门放任行业无序发展,企业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废气直排、设施停运等问题。脱水蔬菜行业整治后问题反弹。
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薄弱。规划环评制度落实打折扣。兴化高新区规划环评工作未启动,经济开发区未落实对部分工业企业实施“退二进三”的要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尾水超标问题突出,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漫溢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工业园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工业企业至今未接管。部分企业VOCs治理不到位问题敷衍整改。
督察要求,兴化市委、市政府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重点解决好农业农村污染问题,加强对里下河湖荡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主动排查、重点整治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镇江市丹徒区专项督察反馈情况
督察认为,“十三五”以来,镇江市丹徒区委、区政府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督察指出,对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要求,镇江市丹徒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差距。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丹徒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够。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坚决,茂源化工、天龙化工等环境问题督察时仍未完成。2021年在全区能耗强度下降未达序时进度的情况下,未经节能审查新建相关建设项目。乡镇工业园区(集聚区)不少企业工艺落后、环境管理粗放。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短板突出。污水管网规划不力、建设停滞,2018-2020年城区新建污水管道仅4.7公里。城区九华山路等区域污水管网管道破损严重、标高不一,暂不具备收集功能。乡镇(街道、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丹徒全区7座污水处理厂总运行负荷不足,进水COD浓度普遍较低。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推进不力。 “点位长”制度落实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相关部门未有效履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抽查6家建筑工地,其中2个在建项目700多亩裸土未覆盖。京杭运河沿线11座码头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监管不到位。推进VOCs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整治进度缓慢、效果较差。2020年133家涉VOCs企业整治任务,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22%。
长江、京杭运河保护力度还需加大。长江岸线保护修复欠账较多,未制定长江岸线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化工行业整治推进不力,丹徒经济开发区取消化工定位后,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退出或搬迁工作无实质性进展。京杭运河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力,污水收集、入河排口排查等整治任务未能按期完成;沿线企业违法问题突出,多家企业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部分码头雨污不分,污水收集不到位。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部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敷衍整改。废气扰民信访问题突出,督察组抽查5件废气扰民重复信访件办理情况,发现4件问题未彻底解决。“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走过场。生态空间管控要求落实不力。
督察要求,镇江市丹徒区委、区政府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存在的短板。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沛县专项督察反馈情况
督察认为,“十三五”以来,沛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基底更加牢固,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督察指出,沛县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优先战略不坚定。对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研究不多,生态环境高质量考核权重连续三年大幅低于省市要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整改不彻底,重复信访问题高发频发。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一刀切”行为的情况下,不少单位和地区依然采取临时停工停产方式消极应付督察。
系统根治措施不实。“两高”项目存在发展惯性,高耗能行业占规上工业能耗超过80%。能耗“双控”形势严峻,“两高”项目发展冲动明显。铸造行业整治流于形式,整改验收走过场。减煤工作不严不实。扬尘与VOCs治理乏力,工地、道路扬尘问题突出。汽修、塑编、工业涂装等企业集群整治不彻底。
水环境治理“虎头蛇尾”。南四湖综合整治不力,沛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内河码头环境整治、入南四湖河流自动监测小型站建设等工程均未如期完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沛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执行不严,至2020年仅完成既定目标的44.6%,雨污混流问题突出。码头监管长期缺位,保留的7家码头均存在环境问题。河道整治不实不细。
生态保护和治理存在明显短板。重要湿地保护“挂空挡”,未编制湿地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地隐患突出,推进南四湖徐庄(微山湖)水源地达标建设不力。煤矿综合整治进展缓慢,全县5家煤矿均有部分采矿范围位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固体废物管理问题突出,只有82家企业纳入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敷衍整改。
督察要求,沛县县委、县政府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大污水收集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东海县专项督察反馈情况
督察认为,近年来,东海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督察指出,东海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工作成效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
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部分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仍习惯于把环境问题归咎于客观原因。绿色发展考核导向作用不断弱化,东海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生态环境分值近三年来逐年递减。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层层衰减。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不明显。PM2.5年均浓度连续两年在全省县(市、区)排名靠后。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差,今年汛期既未开展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也未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导致部分国省考断面水质下降。固危废环境风险隐患较大,个别企业固危废管理不到位,部分固危废收集、暂存、处置不规范。
行业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石英产业问题整治不彻底,部分酸洗石英砂生产企业雨水排口氟化物超标严重。畜禽养殖污染重视不够,部分养殖场粪污治理不到位。砖瓦行业项目把关不严、无序发展,一些企业未开展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普遍存在废气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在线监控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
自然生态保护领域问题严重。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管控不到位,仍存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红线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青松岭省级森林公园国家生态红线范围内违规建设有畜禽养殖场。矿山修复治理进展缓慢,86个废弃矿山宕口,仅8个完成闭矿生态环境修复。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大气治理工程进展滞后,一批企业提标改造或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工程超期未完成。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不到位,县城普遍存在雨污混流现象,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未运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问题突出,东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超期超负荷运行,个别乡镇还存在垃圾非法填埋点。
部分重点信访问题反弹回潮。机动车非法拆解整治不彻底,园区外再次出现机动车非法拆解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到位,部分出现“死灰复燃”。安峰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矿区内仍有大量成品石子及加工机械未完全清理。
督察要求,东海县委、县政府抓紧研究订整改方案,按照“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规范引导机动车拆解、石英砂酸洗、砖瓦生产、畜禽养殖等行业的发展,切实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盐城市大丰区专项督察情况
督察认为,盐城市大丰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督察指出,对照高质量发展目标,对照建设沿海生态风光示范区标准,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坚决。生态优先理念树得不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研究不够,高质量考核共性指标中生态环境指标分值逐年下降,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足。齐抓共管的格局尚未形成,个别部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不强,一些重点行业监管不到位;个别乡镇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
区域水环境治理推进不力。黑臭河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王港河沿线的部分乡镇农田退水通过排灌涵直排河道。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部分乡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逾期未完成建设。乡镇垃圾中转站失察失管,普遍存在渗滤液外排问题。
大气污染治理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对减煤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减煤工作推进不力。扬尘污染管控不力,老斗龙港沿线建材企业、拆迁工地、砂石码头等扬尘污染源普遍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重点治气工程推进缓慢,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未完成低氮改造。
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个别企业受污染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效果较差。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进展不快,缓冲区陆域内退渔还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违规建设的水产养殖场仍未拆除。“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未对个别企业进行有效监督约束。
一些行业性环境问题长期存在。铸造行业低端无序发展,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环境治理水平低、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化工园区整治放松要求,园区VOCs整治力度不够。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问题多发,部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存在粪污处理设施不配套或不正常运行问题,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粪污未得到有效处置。禁养区排查整治不彻底,非属地管理农场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水平低,生态化改造推进缓慢。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滞后。
督察要求,盐城市大丰区委、区政府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铸造行业整治,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狠抓水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