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及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13:21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对达标污染物的净化降解功能,降低治污成本,提高生态环境容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要求,我厅制定了《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净化型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生态安全缓冲态涵养型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修复型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保护型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净化型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3.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涵养型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4.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修复型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5.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保护型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