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2414 组配分类: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宣教中心 发文日期:2021-04-02
名 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编号:苏环办〔2021〕119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17:46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做好全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省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2日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2021年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总要求,紧扣全省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教育,着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努力“讲清六个方面,树立六个意识,提升六种能力”,为推进源头治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成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广泛动员各类媒体,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解读,大力宣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无废城市等示范建设成效,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大力宣传培树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进典型。

(二)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习宣讲活动。积极争取省委宣传部支持,充分调动高校、党校、党政机关等力量,组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团,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专题研习会,面向政府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宣讲活动。省级层面每年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型实践案例宣传与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各设区市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工作需要,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专题研习会、现场交流会等。

(三)打造系列宣传工程。在已建成的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等基础上,年底前选树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典型,各设区市要基本建成1个。联合省文明办、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建设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2021年新建6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省核与辐射科普馆等新建场馆的宣传教育功能,依托太湖研究院推动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在全省选择街道、学校、社区、地铁或休闲街区等场所,建设一批长期固定、群众获得感强并具辐射性的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各设区市报送2-4处并做好组织工作。

二、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生态环境话语权

(一)坚持正面宣传力度。围绕全省减污降碳源头治理中心工作,各地各主要业务处室全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主题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媒体不定期沟通机制,强化深度宣传,加强与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省广电总台等重点媒体的合作,省厅全年组织2-3次主题采访活动,各设区市全年至少组织1次主题采访。每年至少组织1次“媒体走基层”活动,让媒体走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线单位,走进企业治污现场,开展体验式采访活动。《江苏环境》杂志将进一步加强深度报道,提高办刊质量,各地要围绕政策解读、工作进展、治理经验等方面积极报送稿件,各设区市每季度不少于3篇。

(二)做好迎接建党一百周年和党史宣传。围绕迎接建党一百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在网站微信、《江苏环境》杂志开设宣传专栏,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及时宣传报道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动态。

(三)优化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例行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的工作流程。省厅每月组织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召开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各设区市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媒体见面会或新闻通气会。省厅将适时评估各地新闻发布工作效果。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后,各地要根据发布内容,及时组织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省厅将有计划地组织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和各设区市局负责人开展分批培训,提高新闻宣传综合素养。

(四)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省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启动“最美生态环保工作者” 评选,各地要将候选人作为典型人物宣传的重点;今年将开展一轮铁军巡回演讲,加大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在攻坚一线上挥洒汗水的基层环保人物宣传力度,塑造生态环保铁军良好形象。讲好绿色发展典型故事,各设区市、各主要业务处室要重点选择3-5个典型,尤其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涌现出的绿色发展转型案例,省市联动,面向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坚持不懈宣传、更大范围宣传,想方设法提升传播力,让绿色典型故事入脑入心。

(五)主动曝光负面典型。主动曝光阻碍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政务双微设置曝光专栏,宣教部门会同各地、各相关处室(局)及时通报负面案例,省厅适时组织主流媒体开展暗访并曝光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通过《政风热线》、厅长我留言、环保脸谱等方式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六)强化舆情研判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或敏感热点舆情开展专题研究,定期举办舆情分析会,省级每季度1次,市级全年至少1次,提升分析研判能力。生态环境部向地方发送的“重点舆情提示单”,省厅发送的“重要环境舆情专报”,各地应做到件件有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实现微博、微信、网站等相呼应,增进舆论引导的协同性和有效性。加强网络信息管理,组建网评员队伍,通过定期培训、实战演练、网评大赛等形式,打造一支讲政治、懂网络、善引导、敢斗争的网络评论队伍。

三、用好网络阵地,发挥矩阵联动效应

(一)打造江苏生态环境融合宣传平台。充分调动发挥媒体创新和知名高校智库创意等各自优势,设定不同重点选题,分类包干、提前策划、联动地方,跟踪记录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成果,实现破圈、跨界、融合。以江苏生态环境双微宣传平台作为融合宣传主平台,打造全国知名的生态环境融合宣传品牌。

(二)巩固新媒体阵地。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开展线上宣传。各地要集中精兵强将,做大做强政务双微,有条件的地区借力第三方团队,把双微打造成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有条件的设区市争取开设抖音号,开展更接地气的宣传。各地要严格落实新媒体平台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发布审核机制,坚持日更新,努力提升原创比例,不断提高内容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各地政务新媒体账号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网络主题宣传,围绕主题发布系列原创稿件不少于10篇,原创宣传品不少于1件。

(三)强化双微矩阵建设。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加强议题设置,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做好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二次开发解读,加大短视频产品开发力度,提升服务生态环保中心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各地政务双微要加强与省厅及生态环境部双微的互动,重点主题宣传要同步发声、同频共振,联合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力求破圈。加强全省生态环境政务双微矩阵建设,完善矩阵账号发布情况评估、通报、激励等机制。

四、深化品牌建设,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

(一)做好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工作。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推出有声势、有影响、有特色的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出版一本图书、拍摄一部电影、举办一台文艺演出、打造一批样板工程、开展一轮巡回演讲,调动系统内外参与生态环保的积极性,动员和支持党政部门、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办好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世界海洋日和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做好《江苏生态文明20条》宣传。联合各地各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推进“1+N”模式,推动各地各行业制定生态文明公约。加大《江苏生态文明20条》宣传力度,联合江苏广电总台推出系列报道,选取不同行业和典型人物,多角度、全方位、全媒体地展开宣传。与企业合作,将《江苏生态文明20条》与大众日常生活消费紧密结合,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支持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环保社团,深入社区、学校、公共场所等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落地活动。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开展宣传,开发制作不少于3件宣传产品。

(三)打造生态文明宣传品牌。重点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等主题,组织开展摄影大赛、诗词征集等文化活动。开展长江恋、古韵新声话长江等活动,创新打造“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品牌;围绕2021年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策划“蔷薇花信”宣传品牌;联合部宣教司、《环境保护》杂志社、省作协等单位,继续组织文化艺术界人士开展“诗e中国行”美丽江苏生态采风活动,创作反映生态环保工作、承载生态价值理念、思想艺术水平较高的生态文化作品。持续唱响《环保人之歌》《让中国更美丽》,运用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形式打造宣传产品,省级层面制作宣传产品不少于5件,地市级制作不少于1件。

五、动员多方参与,推动构建全民行动体系

(一)推进环保设施开放。继续推动环境监测实验室等环保设施的开放,进一步拓展开放行业和领域,推动化工、印染、水泥、钢铁等传统行业的绿色企业参与设施开放。举办座谈交流,开展全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现场观摩活动。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优秀讲解员大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工作调度与评估,持续推进设施开放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环保设施开放的质量与水平。

(二)深化环保公众参与。探索建立绿色企业评价体系,联合省工商联组建企业绿色发展联盟。与宜兴市政府共同推进宜兴市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建设项目,完成武进区洛阳镇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绿色伙伴计划”,与光大环境、苏果超市、南京肯德基等企业开展环保公益合作。

(三)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发展壮大省环保社会组织联盟队伍,定期开展座谈交流。在沿江八市开展“同饮一江水 共筑绿篱笆”绿色组织在行动。组织第二届全省“绿篱笆”奖评选活动,开展2021年“绿益江苏”环保公益项目征集资助活动,举办2021年全省环保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联合江苏绿色之友开展第十八届江苏美境行动。

(四)推进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搭建工作平台,加强对志愿服务队伍的培育管理,进一步引导公众参与“环境守护者”等志愿服务活动。联合省文明办、团省委开展全省优秀环保志愿者评选活动,做好全国“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等推选活动的组织工作,表扬激励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并广泛宣传推广。省厅每年至少组织1次面向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工作者、志愿者的培训。

六、着重夯实基础,持续抓好生态文明教育

(一)组织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紧扣减污降碳、源头治理中心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生态环境重点法律法规、“碳达峰”“碳中和”等重要工作、生态环境领域最新政策措施以及安全环保责任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向重点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十期千人”等环保培训。分步开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业务培训系统”,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继续组织全省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培训班,各地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全省生态环境宣教队伍能力水平,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生态环境宣教“尖兵”队伍。

(二)打造“苏小环”研学营。联合社会力量开展“苏小环研学营”活动,利用寒暑假和周末,结合“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等活动,组织青少年深入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生态文明建设江苏样板等场所,通过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现场观摩、云参观等形式,开展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

七、推进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宣教工作成效

(一)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各地要认真学习研究全面实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组织实施《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落实方案。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加强协作和联合,明确工作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

(二)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成立长三角生态环境宣教工作联盟,开展江苏、广东、内蒙三地研学交流,建立跨省合作的工作格局。继续实行部门联合和社会协作嵌入统合,加强与宣传、教育、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合作,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开展系列典型评选。推进省级生态文明教育立法,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领导干部培训体系。

(三)强化资金保障。联合省慈善总会设立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全民行动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美丽江苏融合宣传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江苏样板工程等项目建设,引导地方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宣传力度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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