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2339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环评处 发文日期:2021-05-12
名 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安西游记文化体验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 文件编号:苏环审〔2021〕19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安西游记文化体验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5-12 08:59浏览次数:

苏环审〔2021〕19号

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安西游记文化体验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马厂乡,西游大道以北,古淮河以南,东至开发大道,西至南马厂大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73373.3平方米,总投资308485.6万元,属于大型主题公园。建设内容包括:唐镇、花果山、高老庄、东胜神州、北俱芦洲、西牛贺洲、南赡部洲和灵山雷音寺等8个游乐区和游览道路,以及景观小品、广场建设、场地绿化、水电管线铺设等室外工程,配置21套专业游乐设备以及游客导览、电动车等管理服务设备。

2020年9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对淮安西游记文化体验园项目重新核准(苏发改社会发〔2020〕990号),将已获环评批复的“淮安西游记文化体验园项目(淮环发〔2014〕10号)”和“南马厂大道东侧娱乐康体项目(五期)(淮环分开发〔2017〕35号)”两个项目区域合并,总面积为373373.3平方米。因建设方案调整涉及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现将上述两个项目合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项目符合《淮安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用地性质符合《省政府关于同意淮安市淮安区及所辖镇(街道、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58号)及《淮安市南马厂乡总体规划(2015-2030)》要求。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要求,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间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餐饮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进入专用排烟管道排放,餐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烟管道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餐饮用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项目所用涂料、油漆需满足《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T3500-2019)标准。

(三)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和游客游览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和道路清扫用水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项目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和隔油池废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处理;雨水处理污泥回用于园区绿化补土或委托环卫统一处理。固体废物在园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七)按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厅委托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淮安西游记文化体验园项目环评批复(淮环发〔2014〕10号)和原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马厂大道东侧娱乐康体项目(五期)环评批复(淮环分开发〔2017〕35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320871-90-02-14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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