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市声环境质量
2020年,江苏省13个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级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监测结果来看,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较2019年有所改善,昼间声环境质量好于夜间,县(市)级城市声环境质量优于设区市。
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2020年,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达标率为97.5%,夜间平均达标率为82.3%;其中,1~4(4a、4b)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2.8%、97.9%、99.3%、99.4%和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64.5%、91.9%、95.0%、72.6%和100%。与2019年相比,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达标率上升4.2个百分点,夜间平均达标率上升1.1个百分点。
全省设区市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似的变化特征,昼间8~18时平均等效声级维持在较高水平,19~22时平均等效声级逐步减弱,夜间1~3时降至谷底,早晨5~7时噪声声级又逐步攀升。
二、区域声环境质量
2020年,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为区域环境噪声二级水平。13个设区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9~57.3 分贝,南京、常州、苏州、连云港、盐城、扬州、泰州、宿迁8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水平,其余5市为三级(一般)水平。与2019年相比,全省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5分贝。
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占比为51.4%;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27.2%、18.0%和3.4%。
三、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2020年,全省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13个设区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2.8~67.5分贝,声环境质量均达到一级(好)水平。监测的路段中,声强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昼间限值70分贝的路段占8.7%。与2019年相比,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9分贝,超标路段比例下降8.0个百分点。
四、县级城市声环境质量
2020年,全省县(市)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7.7%和93.7%。县(市)级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二级(较好)水平,平均等效声级为53.5分贝,较设区市低1.2分贝。县(市)级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4分贝,较设区市低1.7分贝,噪声强度平均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有7.8%的路段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0分贝,较设区市低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