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1704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1-06-23 |
名 称:2021年6月23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1年6月23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精度构件结构及成分检测系统建设项目 | 南京市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在将军路校区辐照楼建设1间加速器机房及控制室(拟将原中子实验室控制室改建为本项目加速器机房,新建1间控制室),新增1套高精度构件结构及成分检测系统,该系统内含1台HX-L255A型 7.5 MeV小型电子感应加速器(本项目电子感应加速器为自屏蔽加速器),距靶1m处剂量率为3.96×106μGy/h,主射方向为由北朝南,主要用于对中小型样品进行精细透视检测,以研究样品内部结构,发现其中隐藏的结构缺陷,满足建设单位科研需求。
|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补充相关内容,建立完善、内容全面、具有可操作性的辐射安全规章制度; (三)该项目运行中,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杜绝麻痹大意思想,以避免意外事故造成对公众和职业人员的附加影响,使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四)各项安全措施及辐射防护设施必须正常运行,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定期进行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查及监测,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六)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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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07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