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15 14:4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我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8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反馈意见电子版请发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徐轩;电话兼传真:025-58527511,13270727865;邮箱:xuxuan924@163.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