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1416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07-09
名 称: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95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9 10:05浏览次数:

羊向东委员: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开展太湖流域湖荡生态本底普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省太湖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全面实施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连续13年实现国务院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目标。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进入“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阶段,生态修复成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太湖治理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开展太湖流域湖荡生态本底调查,建立和完善太湖流域湖荡湿地水生态基准目标体系,对太湖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您提案中的建议,我省已经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太湖流域生态系统本底调查及生态修复。2009年,我省开展了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太湖流域湿地总面积53万公顷,占流域国土面积27%。“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退渔退圩还湖、湿地植被恢复等工程措施,太湖流域重要河流滨岸植被逐步恢复,湿地生态质量逐步改善。2018年以来,省级治太专项资金先后支持了《太湖流域河湖生态系统状况评估及修复对策研究》、《太湖湖泊生态系统修复可行性研究及工程措施建议》等课题,研究内容包含了对近50年来太湖生态系统的演变历程、湖体生态系统变化分析等,对太湖流域河湖生态系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以及因地制宜提出太湖生态系统恢复方案及工程措施的建议。目前,我省正在编制“十四五”太湖治理“1+6”规划,即1个省级实施方案和6个专项子规划,其中湿地保护修复为6个子规划之一。

二是开展太湖流域生态监测。2005年起,我省对太湖流域水生生物、生态地面和水生态功能区开展监测例行,监测对象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和着生藻类等,每年公布全省生物环境状况,分析水生生物种类组成和群落结构变化情况,对太湖流域水生生物状态进行综合评价。近年来,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基于eDNA的水生生物快速鉴定技术研究,建立了太湖流域水生生物物种分子生物学数据库,形成水生生物快速监测能力,并进行业务化运行。依托江苏省太湖野外水质与蓝藻综合观测站,开展太湖湿地生态地面监测、水生态功能区监测与评价、太湖湖体及周边氮磷沉降观测、“天空地一体化”蓝藻水华同步观测等特色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太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三是研究构建太湖流域生态质量评价体系。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省环境监测中心采用水生生物单指标评价和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每年对太湖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环境整体质量状况进行评价。在水专项研究基础上,构建了包含技术方法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工作管理体系在内的太湖流域(江苏)水生态健康监测评价技术体系。省水利厅牵头制定了《江苏省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从2020年开始,对包括太湖在内的全省重点河湖进行定期评价。

四是持续挖掘流域湖荡文化服务功能。太湖流域各地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水美乡村、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建设,形成“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十三五”期间,流域自然湿地保护率由51.8%提高到63.5%。到2020年底,流域内共有风景名胜区3处(自然类型)、市级以上湿地公园38处、湿地保护小区109处。吴江同里国家湿地公园被授为“全国精品自然教育基地”, 4处湿地公园入选“全国林草科普基地”, 2处湿地公园列入全国湿地公园创先联盟,苏州湿地自然学校课堂社会影响广泛,带动了流域绿色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十四五”太湖治理规划方案编制,并将生态修复中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列入太湖治理科研课题进行重点攻关。

感谢您对太湖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太湖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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