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1420 |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1-07-09 |
名 称: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21号提案的答复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21号提案的答复
陈剑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农村污水治理及长江船舶厕所解决方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相较全国其他地区,起步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以项目为载体分散实施的早期探索阶段。太湖蓝藻水污染事件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09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新一轮农村六件实事工程;2011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二是以县为整体一体化推进新阶段。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我省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省,2016年-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全省分年度择优遴选出三批46个县(市、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建设。2018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苏南地区基本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苏中、苏北地区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有11480个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治理覆盖率为74.6%,位居全国前列,其中苏南地区为100%,苏中地区为77%,苏北地区为64%。全省76个县(市、涉农区)全部完成人居三年行动按县销号目标。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项重点任务中,与垃圾处理、改厕相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然是较为明显的短板。就全省而言,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覆盖率仅为35%,农户覆盖率为30%左右。当前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困难:一是建设资金需求大、筹措难。全省仍有近770万农户的生活污水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以户均2万元的建设成本计算,需投入资金1500亿元左右。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到去年年底,苏南地区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而苏北地区行政村覆盖率仅为64%。三是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面广量大且分散,运行维护难,特别是早期建设的一些项目,主要是村建设、村运行,管网破损比较严重,正常运行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对“十四五”期间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计划到2025年实现“苏南等有条件地区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苏中、苏北地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大幅提高”的目标。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行动方案的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项目建设。以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的苏中、苏北地区26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为重点,指导各地制订年度治理计划,建设一批、改造一批治理项目,进一步提高治理覆盖面。力争全省新增受益农户55万户,农户覆盖率提升到35%,新建项目重点围绕促进断面达标和黑臭水体整治,并与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相衔接。二是抓已建设施“回头看”。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排查,指导各地制订整治提升改造计划,明确责任,落实经费,逐步解决存量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建的一批设施,要确保用好、管好,使其成为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三是抓环境监管。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检查和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出水水质等开展实时监控,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面广量大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四是抓社会化治理试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省级试点,建立完善治理设施一体化推进、社会化管理、专业化管护模式,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主体,创建一批试点示范县,发挥引领作用。五是抓农村黑臭水体协同治理。对于排查发现存在黑臭水体的农村地区,优先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把控源截污和水体净化措施结合起来,加强水质维护和改善,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感谢关心、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