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1423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07-09
名 称: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91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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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9 10:12浏览次数:

孔秋云委员: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我省碳减排在全国当示范走前列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2020年12月22日,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提出我省“在全国达峰之前率先达峰”目标。2021年2月18日、5月8日,吴政隆省长先后两次召开碳达峰专题会,听取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汇报,全面部署重点工作,要求加快制定全省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为率先实现碳达峰打牢基础。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开展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您们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更好地优化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持续提升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水平。针对您们的建议,我们正在开展或即将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加强碳达峰顶层设计

在深入对接省有关部门年度计划和“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放到碳达峰、碳中和整体布局当中来考虑,强调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设定2025年的总目标是: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基本建成低碳新经济发展引领区、协同融合管控示范区、绿色低碳生活样板区,为碳排放提前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包括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全省碳排放达峰行动、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提高气候治理综合能力等内容。目前,《规划》已经两轮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计划进一步完善后报审。

今年2月下旬,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我厅主动与省发改、工信、交通、住建、统计、电力等部门对接,3月中旬形成了《江苏省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初稿。国家调整相关工作分工后,及时将《行动方案》初稿交给省发改委。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会同相关部门,对全省碳排放现状进行了梳理摸排,对全省碳达峰时间、峰值进行了分析预判,提出了重要领域重要行业的减排措施建议,并形成了初步研究成果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二)强化达峰行动考核督察

为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严格控制碳排放增量,我厅强化了达峰行动考核督察工作。5月13日,我厅印发《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将分解国家下达我省的碳排放目标任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已将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正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制订《江苏省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考核办法》,确保2021年全省碳排放强度下降4.2%。此外,《工作计划》还明确将碳达峰相关内容纳入2021年度环境监察培训,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督察范畴。

(三)建立碳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体系

今年以来,我厅组织南京、苏州两地开展二氧化碳、甲烷浓度水平及其变化规律调研,分析疫情期间温室气体与环境空气质量关系,形成《关于我省温室气体监测现状及典型城市浓度变化的分析报告》。开展国内外温室气体监测设备调研,编制《江苏省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制定出台《江苏省市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指导地方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组织编制2019年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四)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省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11%,累计关停411万千瓦的落后煤电机组,煤电装机占比下降到56%左右,煤炭消费总量全面、超额完成国家累计下降5%和省定3200万吨的控煤任务,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478万千瓦。

(五)加大低碳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十三五”时期,省财政共安排6042万元支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国际合作等相关工作开展;统筹安排中央及升级专项资金48.3亿元,支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支持电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高污染锅炉整治等项目;统筹下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升级财政补贴资金48.2亿元;安排“减煤”工作奖补资金10亿元;安排14.4亿元支持207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安排林业转降资金51.87亿元,重点用于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支持森林碳汇。

在多次开展绿色金融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我省连续4年制定出台了系列绿色金融政策文件,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包括:2017年《关于切实做好金融支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2018年《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年《江苏省绿色债权贴息政策实施细则》、2020年《关于深入推进“环保贷”工作的通知》,通过环保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联动,扩大绿色金融覆盖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低碳绿色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针对您们的提案建议,我厅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厅局,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扎实推动完善碳减排统计监测与评估制度

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修订完善《江苏省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办法》。在环境统计工作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调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督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或排放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建立全省重点耗能企业碳排放情况数据库。组织制订《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推进省级以上试点园区内重点企业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报告、评估机制,摸清园区二氧化碳排放家底。此外,在监测方面,开展碳排放、碳捕获监测技术探索研究,选取典型站点开展典型温室气体监测设备比对工作,组织制订《江苏省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指南》。

(二)推动产业和能源低碳变革

结合各地区、各领域实际,优化能源结构,调整工业领域重点产业,深度挖掘重点领域降碳潜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重大突破,提出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并制定重点产业、能源等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持续推动能源绿色转型,高比例、高质量发展清洁能源。有序推进海上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着力打造陆上和海上“双签完千瓦级风电基地”。坚持集散并举、以散为主,多形式促进光伏系统应用,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科学规划生物质直燃发电,推进抽水蓄能开发,因地制宜发展氢能等其他新能源。安全高效推进核电发展,加快建设连云港中俄战略合作核电示范工程,鼓励开展核能供热等综合利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统筹高比例新能源系统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关系。

(三)完善低碳经济政策支持体系

加强部门协作,从财政、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多方面,多角度切入完善低碳经济政策支持体系。省财政方面,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及“十四五”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省内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建设。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建立配套机制,创新金融产品。一是找准绿色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建立多部门联系机制,明确绿色产业划定边界,支持化石能源企业清洁转型、老旧建筑绿色改造、高碳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和减碳项目等。重点加大对减碳重大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对新能源、减碳领域的技术研发水平。二是强化碳减排宏观审慎管理。将银行资产的碳足迹纳入绿色银行的考核评估机制。创新推广绿色金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资金进行绿色投融资。三是围绕碳减排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探索发行低碳主体信用卡,为个人客户提供新能源汽车贷款、绿色住房信贷。负债业务端,发行碳中和主题券、碳项目收益债。中间业务端,研究创新“二氧化碳挂钩型”的绿色理财产品,开展碳交易投资顾问等投行类产品创新。四是推动建立绿色金融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内部架构改革,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专营网点,形成绿色金融工作合力。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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