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1-11429 |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1-07-09 |
| 名 称: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52号提案的答复 | 文件编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52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贵委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问题分析很客观,有关设施的运维建议也给了我们很好的启发,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参考借鉴。自2019年下半年起,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来,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生活污水污水治理确实是困难较大、问题较多、任务较重的一项工作,需要各级领导关心支持,部门协同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治理机制,完善长效管理,群众广泛参与,才能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
一、基本情况
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相较全国其他地区,起步较早,经过多年治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以项目为载体分散实施的早期探索阶段。太湖蓝藻水污染事件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09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新一轮农村六件实事工程。2011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二是以县为整体一体化推进新阶段。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我省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省,2016年-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全省分年度择优遴选出三批46个县(市、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建设。2018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苏南地区基本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苏中、苏北地区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有11480个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治理覆盖率为74.6%,位居全国前列,其中苏南地区为100%,苏中地区为77%,苏北地区为64%。全省76个县(市、涉农区)全部完成人居三年行动按县销号目标。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项重点任务中,与垃圾处理、改厕相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依然是较为明显的短板。就全省而言,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覆盖率仅为35%,农户覆盖率为30%左右。当前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困难:一是建设资金需求大、筹措难。全省仍有近770万农户的生活污水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以户均2万元的建设成本计算,需投入资金1500亿元左右。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到去年年底,苏南地区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而苏北地区行政村覆盖率仅为64%。三是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面广量大且分散,运行维护难,特别是早期建设的一些项目,主要是村建设、村运行,管网破损比较严重,正常运行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对“十四五”期间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计划到2025年实现“苏南等有条件地区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苏中、苏北地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大幅提高”的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谋划拓宽农村生活污水投资渠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主要靠各级财政投资建设。去年我们从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和省污染物排放省级净统筹资金分别安排2亿元和2.33亿元,专门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87.6%投向苏北地区。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大对苏北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资金支持力度,并组织地方申报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积极支持地方申请国开行优惠贷款,拓宽资金支持渠道。同时向省委、省政府建议,在省级乡村振兴基金、县级土地出让收入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建立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渠道。二是抓好项目建设。今年计划建设一批、改造一批治理项目,力争全省新增受益农户55万户,农户覆盖率提升到35%,新建项目重点围绕促进断面达标和黑臭水体整治。三是抓已建设施“回头看”。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解决设施运行不正常或闲置问题,力争今年全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提升至75%。四是抓社会化治理试点。在全省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整县制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长效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五是抓环境监管。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检查和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出水水质等开展实时监控,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面广量大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感谢关心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