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1733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1-08-06
名 称:2021年8月6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1年8月6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6 16:47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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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500kV龙政线迁改工程

常州市溧阳市境内

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包括±500kV龙政线改造工程和500kV天青5621/天洋5622线改造工程两项子工程,均位于常州市溧阳市境内。

①±500kV龙政线改造工程,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21.752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1.152km,新建铁塔53基,恢复架线段线路路径长约0.6km,拆除原有±500kV直流线路路径长约18.5km,拆除原有铁塔47基。本项目架空线路采用4×JL/G2A-720/50钢芯铝绞线。

500kV天青5621/天洋5622线改造工程,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3km,其中新建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km,新建铁塔3基,恢复架线段线路路径长约0.6km,拆除原有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6km,拆除原有铁塔2基。本项目架空线路采用4×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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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合成电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符合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总体规划;

(2)严格控制水平距离和线高,确保线路在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合成电场强度、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39220-2020)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严格控制线高,确保直流架空线路下方的地面0m处合成电场强度E95满足30kV/m的标准限值要求、交流架空线路下方频率50Hz 的电场强度(地面1.5m高度处)满足10kV/m的标准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影响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如提高光洁度,从而减小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建设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最低,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由供电公司统一回收利用。施工期间拆除塔基基座产生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在本项目输电线路线下设置高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示牌;可采取集中宣讲、分发宣传材料等措施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工程投入运营后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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