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质量监督飞行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7 08:56浏览次数:
根据《2021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海环监〔2021〕23号)及相关工作安排,9月23日,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赴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质量监督飞行检查。江苏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胡冠九站长、赵永刚副站长,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魏爱泓副总工,分析部、质量部、海洋监测部和海洋分析部的负责人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当日上午,专家参观了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部实验室,并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分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开展了海水中总氮、总磷的盲样现场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为合格。下午,专家组核查了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情况、标准物质配备及使用管理等情况,并就现场采样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现场及实验室质控记录等进行了检查;并与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梳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实施过程中容易存在问题的环节,让技术人员能更加全面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