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10月份厅务(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2-10-10 09:00浏览次数:

10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10月份厅务(扩大)会,听取部分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情况、9月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形势分析、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等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省贯彻落实〈“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工作方案》《江苏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江苏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以及《平原河网区入湖河口生态拦截技术指南》《平原河网区浅水区水生植被削减控制及恢复诱导技术指南》两项标准,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是源头治理的最前沿,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防控的作用,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方面出发,全力推进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在源头治理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切实增强规划环评的严肃性、权威性,对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行动,紧紧抓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因素,系统谋划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确保发挥应有作用。

会议指出,土壤环境质量事关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四五”以来,我省加快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扎实推进在产企业源头防控、遗留地块风险管控等重点工作,严把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关,严守土壤环境安全底线。2021年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实现了“十四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良好开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突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建设用地分类安全利用,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管,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体系。

会议指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是制订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先行工作,是实施环境保护目标管理的重要基础。《江苏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自2001年实施以来,对我省防治海洋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建立了近岸海域水质目标体系,规范了海域用途,为制订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划提供了依据。随着沿海开发战略的持续推进,以及发展规划对海岸和海域利用要求的变化,局部区域存在调整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需求,有必要编制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指南,指导沿海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范开展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优化调整工作,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

要继续攻坚克难,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推动全年环境质量目标实现。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牢固树立攻坚必胜决心,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涌现出了许多感人事迹,取得了阶段工作成效,特别是近期实现了PM2.5浓度扳平目标。成绩来之不易,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文化精神引领攻坚行动,确保全年环境质量目标实现。

要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新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形成治污攻坚合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紧盯形势变化,善于借助各方力量,“群威群胆、功让困援”,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合力,解决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细化各项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实效性。要加强联动,推动形成工作新合力。

要深化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作风建设迈向新高度。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了很多硬仗,取得了很多成绩,体现了生态环保铁军应有的作风和战斗力。要继续深入抓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等生态环境创新政策,条件具备的要加紧推进,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注重政策储备,以案无留牍、日清日高的责任状态抓好工作落实,让“团结向善、勇毅向上”的文化基因融入生态环保铁军血脉。

要用心研究谋划,推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要围绕“今年工作成在何处,如何发扬光大?困在何处,如何突破困局?”以“穷源竟委、惟一惟精”的境界,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追根溯源,扭住源头治理不放松,打好源头治理的主动仗、主攻仗。学会以数字反映工作深层次问题,做好支撑性研究,拿出高质量、深层次、有价值的分析报告建议,为来年工作争取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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