栉风沐雨 改革驱动 着力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先锋

发布时间:2022-10-17 11:16浏览次数:

记江苏生态环境执法十年

“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生态环境系统的谆谆嘱托和殷殷期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科学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决策部署,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保障,蓝天白云、清水绿岸明显增多,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美丽江苏图景正在逐步呈现。

十年来,江苏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自身能力不断提升,勇毅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敢于担当、勇于亮剑,聚焦重点,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让环保法律政策长出“铁齿铜牙”,以最严的执法和最优的服务助力治污攻坚,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创新世纪最好水平,实现从“严重透支”到“明显好转”的历史性转变。

十年来,我们强化严格执法,执法更加刚性约束

生态环境执法是“铁军”中的“主力军”,我们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让法律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我们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做到严格尺度,依法处理。省市县三级执法重案组实体化运行。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5万件、罚款金额超过7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795人。我们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始终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信访作为发现问题的“金矿”,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兑现“有奖办案”“有奖举报”政策,推动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累计关闭“散乱污”企业5.7万余家,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污染“沉疴顽疾”,先后查办了“利用运满满平台非法转移危废案”“全国机动车检测数据造假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累计办理案例数2482件,赔偿金额10.3亿元,均居全国前列。

十年来,我们强化规范执法,执法更加公平公正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武器。公平公正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基本前提。我们加快污染防治地方立法进程。制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14部,涵盖大气、水、土、固废等主要环境要素。《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成为该领域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破解了自动监控数据的执法应用难题。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异地执法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是全国生态环境领域首部异地执法综合性管理办法。我们推动标准扩充,解决执法监管“盲区”。出台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近三年累计编制发布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34项、监测规范11项、管理规范17项、工程技术规范51项、风险管控标准1项,数量是过去10年总和的两倍。我们确定了235条执法事项目录,明确了现场检查“八步法”流程。从定位报到、亮证告知开始,到信息核实、现场检查,再到笔录制作、打印签名,最后到电子归档、任务完成,环环相扣,全程管理。我们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坚决杜绝人为干预。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统一全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案审会制度和案卷稽查办法,出台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标准规范。我们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执法终端全覆盖、全联网、全使用。所有现场执法人员必须使用移动执法记录仪,在第一时间里将执法数据上传到后方指挥平台,执法记录不可更改,实现阳光下执法。全省累计更新配备移动执法装备1628套、执法记录仪2482台,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充分肯定。

十年来,我们坚持精准执法,执法更加高效权威

一系列改革“组合拳”,解决了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干预执法的问题,整合了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进一步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我们坚持全省执法“一盘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垂管”改革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两大体制改革。从组织、指挥、行动、监督、保障五大功能出发,全面构建“立体、垂直、精准、规范、高效”的现代化执法工作体系。我们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从环境质量监测到污染源监控,从数据分析到任务下达,实现“一网通联通办”。我们全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新模式,做到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的意见》,探索平台数据线索自动归集、远程视频调查问询、全程录像固定电子证据、通过环保脸谱实现实时应用等执法流程,推动远程数据执法建设提档升级。今年,利用在线监测监控发现问题线索并处罚企业已达3200余家。

十年来,我们坚持审慎执法,执法更有力度温度

加强帮扶指导,寓服务于执法。既做铁面无私的执法铁军,又当贴心服务的人民公仆,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分内之事,实施一系列惠企纾困措施,坚决扛起稳经济大盘的责任。我们确立了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对守法情况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简化环评审批程序,优先安排补助资金。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督暂行办法,23万多家企事业单位纳入监管范围。我们坚持差别化执法监管,出台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将2359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对4000多家环境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实施停限产豁免;制订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出台4大类23项激励措施,进一步强化“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不搞“一刀切”,避免“大水漫灌式”执法。严格执法行动计划制度,每年全省规模性集中行动不超过6次。针对畜禽污染治理问题,出台畜禽规范养殖“九条”,对禁养区内确需关停的养殖场,协调安排好合规的养殖空间,指导其搬迁到位,同时强调,在完成当期养殖前,不得强行关闭。在餐饮油烟治理上,不是简单强调取缔关闭,而是要求建设可以容纳室内烧烤的餐饮“绿岛”,变露天经营为室内经营。我们构建“企业环保接待日”、“绿桥”沟通平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企业合规守法,减少企业违法风险。

十年来,我们坚持文明执法,队伍更加团结有力

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正式列入国家综合行政执法序列并实现统一着装,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我们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统一着装,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迈出关键一步。全省队伍力量逐渐壮大,执法队伍总人数已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一支作风优良、装备精良、能力突出的执法队伍成为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我们加强“团结向善、勇毅向上”文化内核建设。有奖举报和有奖办案双向激励,明确担当作为、甘于奉献执法工作导向。我们坚持刀刃向内,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出台加强企业产权保护23条,明确颁布新的强制性排放标准过渡期不少于6个月;确需查封扣押的应当书面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案情重大的,经案审会审议决定。建立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完成全省122个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轮岗交流,帮助一线干部化解“熟人社会”带来的风险和困扰。我们持续组织“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大力推进基层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本领、改进作风,队伍战斗力全面提升。2021年,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监督帮扶中勇夺总成绩全国第一,连续6年荣获全国执法大练兵省级先进集体。人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数、人均查处案件数均居全国前列。

十年铸辉煌,未来更可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江苏将继续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融入主战场,开创新局面。江苏生态环境执法条线决心聚焦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贡献执法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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