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宣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新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H-ZC-ZB-2022014
项目名称:新媒体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采购需求:通过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服务,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报道为重点,充分利用行业媒体“报、网、端、微”等平台,开展立体化宣传,策划开展“奋进新征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宣传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获取方式:不采用现场获取方式,只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截图扫描发送至邮箱40608617@qq.com。邮件请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500元。(支付宝账号:jszhzb@sina.com,转账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1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联系方式:025-58527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联系方式:025-83756356-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燕
电话:025-83756356-819 1377063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