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举办《声导则》全省环评管理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22-05-06 10:46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将于今年6月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以下简称《声导则》)也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噪声法》和《声导则》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环评管理人员能力,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声导则》全省环评管理人员培训班。本次培训由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承办,邀请了《声导则》修订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卢力解读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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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力介绍了《声导则》修订的背景、过程、原则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融入了近年来的法律法规新要求、政策文件新规定、生态环境工作新思路、预测新方法、防治新举措、研究新成果,以及近年来环评导则修订中一以贯之的新原则等内容。同时,她系统讲解了《声导则》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方法、影响预测、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等内容,并结合机场、公路、工业类项目实例,解读了声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主要负责人指出,环评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环评管理人员培训,各地审批部门和评估单位要结合本次培训的内容,认真消化吸收,将《声导则》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审批和评估工作过程中,对于导则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沟通。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最新环评技术与政策文件的发布情况,选取不同专题,分阶段组织全省环评管理人员联训,不断提高环评审批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环评在源头预防中的效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本次培训以视频方式举行,全省近200名环评管理人员、评估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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