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2-00838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环评处 发文日期:2022-06-15
名 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至南京至合肥段先期开工工程殷庄站改建工程及启东机务折返段客整所还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至南京至合肥段先期开工工程殷庄站改建工程及启东机务折返段客整所还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6-15 16:30浏览次数:

苏环审〔202239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至南京至合肥段先期开工工程殷庄站改建工程及启东机务折返段客整所还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环评函〔2021116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至南京至合肥段先期开工工程,包括殷庄站改建工程(含改乙烯专用线,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六合区)和启东机务折返段客整所还建工程(位于南通市启东市)两部分。殷庄站增设到发线3条、信号楼1座、消防水池1座;改乙烯专用线工程起于长芦街道G205西侧既有乙烯专用线,止于殷庄站,新建单线铁路2.575公里。启东机务折返段客整所还建工程设2条出入段线,新建存车线3条(预留4条),车底停留线2条,整备库线4条,不落轮镟线、临修线各1条,整备场东侧设280立方米油库。

工程建设符合全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等。工程纳入南京市六合区、南通市启东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已取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用字第320000202100016号)。工程实施后,将对沿线声环境、振动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产生一定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要求,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间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优化改乙烯专用线线路,减少噪声、振动影响和生态破坏。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禁止在线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和振动敏感建筑物。

(二)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应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生态敏感区范围内禁止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施工营地、临时堆土(渣)场等临时设施和场地,禁止排放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对施工区域占用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的表土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用作覆土绿化,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高振动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且应公告附近居民。对受既有宁启铁路噪声影响的小葛村、大宣村沿线设置4米高声屏障措施,确保噪声达标。运营期加强轮轨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轨道打磨和车轮清洁、旋轮工作,减少附加振动。启东机务折返段客整所还建工程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隔声降噪和减振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扰民。工程应在距离居民点较近的沿线预留声屏障设置条件。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配备足够的挡风墙、蓬布等防尘设备,采取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定期清洗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站及物料堆场布置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200米以外区域,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密封性好、除尘效率高的拌合设备,现场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启东机务折返段客整所油库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限值。

(五)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临时弃土、堆料表面进行覆盖,防止暴雨冲刷后,污染物进入河流及周边水体。运营期殷庄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启东机务折返段客整所生活污水、集便污水、含油废水分别经化粪池、AO移动床生物膜、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一并排入市政管网。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规范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储,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油库、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不利影响。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启东机务折返段客整所应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要求,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畅通公众参与途径,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厅委托南京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南京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613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000052-53-01-01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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