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护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发布时间:2022-09-19 15:39浏览次数:

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和筑底工程。从第一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到“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深入人心。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全国2804个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治,累计取缔涉及水源保护区的违法排污口6402个,搬迁治理工业企业1531家,一批过去想解决而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胜利收官

2010年6月,我国第一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出台。《规划》提出了我国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政策法规执行力不强、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也提出要进一步改善我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和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2015年6月,原环境保护部和水利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水源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饮水工程及水源保护长效机制等,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工作。

随着《规划》和《指导意见》的出台,全国各地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入快车道。

最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于长江经济带打响第一枪。

这一枪,是发令枪也是冲锋号,是对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一批过去想解决而长期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宣战”。

2016年5月,原环境保护部组织在沿长江11省(直辖市)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现场工作会加以推进,并就存在的问题专门致函相关省、市两级政府。

“要充分认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加快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扎扎实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这是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第五次会议明确的要求。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地问题逐一被剖析,各方责任逐步被压实。曾经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原环境保护部部级领导带队,赴4地督导水源地问题,召开了5次水源地整治工作视频会、调度会和现场会。

2017年12月,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017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排查工作。和长江经济带专项行动相比,这次排查范围更广,由沿江11省(直辖市)拓展到全国;任务更重,由地级及以上水源地拓展到县级及以上;标准更高,要求务必扎扎实实排查,不走过场,不避重就轻。

2018年3月,国务院批准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调要限期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如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也在逐步开展。

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相继实施,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突出环境问题方面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如今,随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进入常态化监管时期,各地正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守住水源红线,不让环境问题死灰复燃,确保水源地长治久安。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碧波重现

布局在前,谋定后动。各项规章制度的出台是提纲挈领的要求,而一串串的数据,是地方实践的优异“成绩单”,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见证。

在沿江11省(直辖市)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中,沿江11省(直辖市)政府负责同志均对此项工作作出批示、亲赴现场调研督导,带头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为了推进490个问题顺利解决,原环境保护部在一年半时间内先后召开11次工作会、现场会、视频会予以督促落实,对相关问题扭住不放,持续督导,有效传导了压力,也为全国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开了个好头。

2018年开始,新一轮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开展排查整治,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环境违法问题,饮用水水源地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总体消除。

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个个数据在不断更新,一个个问题在逐一销号。

码头搬迁、船舶清理,消除了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隐患。重庆市大渡口区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油库码头搬迁;江西省九江市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散货码头搬迁……

畜禽养殖升级搬迁,农村污水收集,遏制了面源污染问题。云南省普洱市纳贺水库、箐门口水库面源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福建省漳州市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成并投用19个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规划编制,工程建设,将生产生活设施移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湖南省株洲市二、三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电厂温排口移出,投入了新箱涵排口替代使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围山湖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规划隔离……

几年时间里,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累计完成2804个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治,有力提升了涉及7.7亿居民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除此之外,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在同步推进。2019年8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共同推进各地以“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为重点开展水源保护工作。按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20年底,全国10638个“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已全面划定。

今年1月,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表示,已经累计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132个,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美丽中国建设蓝图徐徐展开

水源地整治不断深化,一个个环境问题得以解决,保障了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提升了周边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带动了当地政府和社会资金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多方共赢。

安全,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根基。全国各地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规范化建设、应急能力建设,以及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改等,保障了群众饮用水安全。

湖北省荆州市斥资近8亿元,对柳林水厂一级保护区内已有83年历史的柳林洲油库完成易址搬迁;

安徽省芜湖市攻坚克难,采取有力举措搬迁了距水源地不足150米的油轮码头;

贵州省铜仁市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全面关闭或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并取缔污染行为和设施。

美丽,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成效。如今,随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逐步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不仅保障了饮水安全,也让野生动物们寻回了曾经的乐园。

甘肃省金昌市,全市2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划分,22个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规范化建设。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金水湖、西湖生态景区等被金昌广大市民及游客誉为“天然氧吧”和“城市后花园”。

四川省成都市的云桥湿地已经形成集调节水质径流、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观赏、环境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系统,展现出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甘肃省兰州市将水源保护区建设成优良的生态性水源地保护区,水源得到涵养,调节改善了水源流量和水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绿水萦绕,鸟语花香。

发展,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未来。优质的水资源成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重要支撑,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同时,良好的水质还换来了生态补偿的“真金白银”。

山东省日照市运用EOD保护模式,以原生态渔业、原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既推动日照水库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也解决了水库周边新农村发展问题。

江西、广东两省人民政府签署两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在东江源区重点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类项目35个,提升了水质,获得50460.63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今年6月,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新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了《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2022版)》,划定三级饮用水水源保护边界,迈出了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协同保护的新步伐。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一项长期持续的任务,当前,饮用水水源地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总体消除,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仍需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守住饮用水水源红线,不让任何环境问题死灰复燃,如此才能确保水源地长治久安,为美丽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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