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

发布时间:2022-09-26 02:26浏览次数:

9月22日至23日,省生态环境厅在苏州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系统总结前三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钱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现场会分为现场调研、会议交流两个部分,突出江苏生态环境系统“大监测”格局建设、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三个主题。

9月22日上午,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解苏州环境监测中心、苏州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调研了党建工作、实验室建设以及生物多样性监测、人工微型水陆生态系统、低本底辐射监测实验室建设等特色亮点工作。

下午,调研了江苏太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苏州三山岛湿地保护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调查等工作。

9月23日上午,调研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消夏湾湿地生态安全缓冲区(一期)省级示范项目,该项目被全国水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列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典型案例。

会上,南京、苏州、南通3市生态环境局交流了提升基层监测能力建设相关做法,省环境监测中心介绍生物多样性监测、长江水生态监测考核等工作,厅生态环境监测处提出了有关工作意见。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在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思考落实厅主要领导关于建设江苏“大监测”格局的要求。认真研究省级和市县环境监测机构错位发展、资源互补、互相支撑的发展机制。

会议要求:

构建“大监测”格局。要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大系统”,加强社会监测机构监管,细化监测系统内分工,优化环境监测体系,强化业务、质量、信息、人才、资金等统筹。要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装备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加强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建设。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经验做法及困难。强化监测质量管理与能力评估、人员培训与技术比武,省级层面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要以更高标准、更为广泛、更强机制、更多伙伴、更成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特色实验室建设,培育领军人物,树立特色品牌,多出科研成果。

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真、准、全。要严厉打击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坚决防范人为干扰,持续提高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乡镇空气自动站联网率。

严守“三条底线”。坚决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安全底线和廉洁底线。

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生态环境监测处主要负责人,省环境监测中心、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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