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皖两地首次开展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10-23 10:38浏览次数:

为深化苏皖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按照《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协议,江苏省、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采取“省级统筹指导、市级组织部署、县级具体参与”的原则,首次在两省交界地区部署开展省级打击跨界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专项行动。

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制定了《2023年苏皖交界地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检查方式和检查对象、检查事项、参加人员等,对专项行动进行专门部署。10月17日上午,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在蚌埠市五河县召开座谈会,就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建立长效协同联动机制深入交流会商。会议协定,两省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加大交界区域执法力度,逐步建立完善联合执法长效监管机制,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0月17日下午至18日,两省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蚌埠市五河县、宿迁市泗洪县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工业企业开展了现场联合检查。江苏省、安徽省以及宿迁市、蚌埠市、泗洪县、五河县两省三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和执法人员共26人参加了此次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创下苏皖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多个先例,第一次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组织,第一次由两省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度参与,第一次对多种类型涉水污染防治事项集中联合检查,参与人员、检查事项、合作深度均较以往大幅提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两省三级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分别搭建了交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平台,从共同会商、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面完善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助力推进苏皖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提升两省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生态环境工作共治、共保、共享、共赢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