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9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陆卫东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近期工作,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审议。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一体学习把握,结合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一体贯彻落实,全面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努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主题教育提出的最新指示要求,抓好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衔接联动,指导设区市局开门抓教育、一线解难题,深入研究解决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突出问题,有力有序推进,确保第二批主题教育抓出质量、取得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生命线,按照精细、规范、高效的要求,提升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有效发挥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
会议指出,“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按照《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部署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把美丽乡村作为特色工程来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既留住绿水青山,又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会议强调,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专项用于支持全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让每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落在项目上;要切实提升项目谋划申报推进能力,高质量完成资金项目的谋划及分配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实实在在转化到生态环境效益上。
会议指出,省级太湖治理专项资金是推进落实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的重要保障。专项资金使用要紧密结合太湖治理百项重点工作任务,做到早安排早预算,确保财政资金早日产生环境绩效;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抓紧出台支持太湖治理的系列财政政策意见,聚焦重点工作,切实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会议强调,太湖水质要实现持续改善,主要入湖河流是关键。要以主要入湖河流整治作为总牵引,加快编制“一河一策”整治方案,从主要入湖河流到支流再到支浜,一级级往上溯源,建立治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挂图作战、逐个推进,按照本质治污要求,形成更多可观可感的治理工程实物工作量,确保入湖河流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太湖湖体水质稳步改善。
会议还研究了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调整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