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3.11.14(2023315号)

发布时间:2023-11-14 17:28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3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14189,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59859813341334

99.88%

无锡市210621062983
2983
99.87%
徐州市6156151104110499.66%
常州市103910391480
1480
99.22%
苏州市381838185475547598.85%
南通市152115212280228099.54%
连云港市526526937
937
98.08%
淮安市485485825
825
98.96%
盐城市7707701319
1319
98.94%
扬州市9809801636
1636
99.63%
镇江市44544572172199.02%
泰州市5285281080108098.64%
宿迁市758
758
1094
1094
95.75%
江苏省1418914189222682226899.02%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