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时间:2023-11-24 16:33浏览次数:

11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陆卫东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近期工作,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审议。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生态环境安全作为不能失守的底线,始终保持“半夜惊醒、睡不着觉”的警觉,以实施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常态化推进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辐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核与辐射安全。要积极扩大生态环境国际交流与合作,传递江苏生态环境保护声音,展现江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景;建设国际生态环境技术合作基地,组织引导江苏优秀环保企业参加国际专业展会和论坛活动,推动先进生态环境技术“引进来”,绿色产品、绿色技术“走出去”,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会议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站在全局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长江水污染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将把溯源作为最主要的工作方法,对入江支流进行逐一溯源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问题清单,指导地方制定治本工程清单、实施精准治理;要强化控源截污,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树牢正确政绩观,拿出有效的治本之策,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提供有力支撑;要以长江水污染治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国家警示片发现问题整改等为重点,强化执法督察,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监督,持续查处推进不力、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保护好“一江清水”。

会议指出,自2020年我省在全国首次探索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作以来,已陆续建成67个项目,实践证明其在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削减污染物、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将其作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明确实施主体,稳步推进项目实施,在政策上提供更好的支撑,确保计划按期落地。

会议强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是生态环境部深化环评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部署。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做好政策解读、细化任务分工,不断探索实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全面梳理工作亮点,注重积累制度衔接的实践经验,抓紧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作为后续环评改革和建议生态环境部修订法律法规的重要参考,推动成熟改革经验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厅领导,二级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各处室(局)、驻176号院直属单位、省监测中心、省核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