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12-19 15:31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专题部署会精神,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本质安全水平,12月14日至1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南通市召开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第一次现场推进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英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14日下午,与会人员现场考察了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一图两单两卡”管理和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深入调研南通市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应急联合队建设和运行情况,集中观摩了联合演练和装备展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演示了环保安全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环境风险源信息化集成、环境应急指挥调度等基础功能,并观摩江山农化、威立雅两支社会化环境应急专业救援处置队伍进行的实战演练。

15日上午,英剑波主持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并作总结讲话。省环境应急中心通报了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细化措施安排,南京、南通、淮安、扬州生态环境局汇报了工作推进情况,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介绍园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情况,厅相关处室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准确把握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形势和任务。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突发事件总量有所回落,等级事件数量逐步下降,事件成因结构趋于稳定。但我省结构性、布局性隐患仍然突出,传导性、次生性风险日趋增多,政治性、区域性责任十分重大,支撑性、保障性能力差距较大,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厅党组着眼于提升生态环境本质安全水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部署开展 “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是推动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机遇,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有力有序高质量推进落实。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三年行动计划的核心内涵和工作要求。围绕“力争无急要应,确保有急能应”的管理目标,聚焦解决意识不强、制度不严、能力不够的问题,坚持预防为主为先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四防”“四有”“四落实”。“四防”即:强化防的意识,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抓在手上”的执行力,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强化防的机制,突出源头防控,在环评审批审查等关键环节强化生态环境安全管理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防的实践,要按照“四查一整改”要求,常态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扎实推进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防的能力,要持续强化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环境应急物资装备配备,不断夯实环境应急基础。“四有”即:应急指挥有力有效,强化设区市局为主体的应急响应和组织指挥体系;应急监测有力有效,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监测能力体系;应急联动有力有效,与公安、应急、消防、交通等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机制;技术支撑有力有效,要充分利用专家团队力量,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四落实”即:要有效落实企业、园区、市县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等四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全面抓好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各设区市局要深入学习领会厅党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好计划编制和任务分解,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带动面上整体提升,省厅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推进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办和督促指导,有力推动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开创江苏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厅财审处、固体处、环评处、监测处、执法监督局,省监测中心、宣教中心、固管中心、监控中心、应急中心负责同志,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环境应急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