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3-01680 |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23-12-04 |
名 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六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三)盐城市丰源热电5号、6号机组于2023年1月底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6月底前办理能评环评等审批手续。能评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获批前,不得投产。
(四)宿迁市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光学膜高功能性聚酯膜项目,2022年7月底前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落实新增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替代来源;10月底前企业落实相关整改要求,形成环评文件重新报批;12月底前完成报批手续。
二、责任单位:盐城、宿迁市委、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验收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完成徐钢集团高炉装备技改省级产能减量置换等4项工作整改工作。
五、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三)盐城市丰源热电5号、6号机组于2023年1月底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6月底前办理能评环评等审批手续。能评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获批前,不得投产。
(四)宿迁市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光学膜高功能性聚酯膜项目,2022年7月底前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落实新增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替代来源;10月底前企业落实相关整改要求,形成环评文件重新报批;12月底前完成报批手续。
七、整改完成情况
1.盐城市丰源热电5号、6号机组项目,于2023年1月31日取得项目核准文件,6月26日取得能评审批手续,8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
2.宿迁市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光学膜高功能性聚酯膜项目,于2022年6月10日、7月5日,分别落实了新增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替代来源,12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
上述2个项目已完成生态环境方面问题整改,达到验收销号条件。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5日)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25-86266031。
电子邮箱:hpc@jshb.gov.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