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3-00247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3-02-24 |
名 称:2023年2月24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3年2月24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2月24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阴霞客湾地区500千伏线路建设工程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境内 | 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1)拆除原500kV利梅5221/港里5222线同塔四回线路9.93km,拆除铁塔24基。新建同塔四回线路4×12.1km,新建铁塔33基; (2)拆除原500kV泰斗5293/兴斗5294线同塔双回线路4.86km,拆除铁塔13基。新建同塔双回线路2×6.1km,新建铁塔17基; (3)拆除原500kV晋家5269/晋港5270线同塔双回线路4.76km拆除铁塔12基。新建同塔双回线路2×6.0km,新建铁塔18基。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和声环境 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优化了路径,尽量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 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规范,结合项目区周围的实际情况和工程设计要求,确保评价范围内常年住人的房屋电磁环境、声环境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本工程线高应满足如下要求: 本项目同塔四回段,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线高应不小于14m,经过居民住宅等场所线高应不小于22m。500kV同塔四回输电线路跨越一层平台、二层平台、三层平台、四层平台、五层平台,最低线高应分别抬高至23m、24m、26m、29m、32m;如果边导线地面投影外5m处有一层平台、二层平台、三层平台、四层平台、五层平台,最低线高应分别抬高至23m、24m、26m、28m、31m。 本项目500kV同塔双回单行段,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线高应不小于14m,经过居民住宅等场所线高应不小于19m。如果边导线地面投影外5m处有一层平台,最低线高应抬高至20m。 本项目500kV同塔双回并行段,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线高应不小于14m。在最低线高17m的情况下,可以满足边导线地面投影外5m、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000V/m;在最低线高25m的情况下,可以满足线路走廊内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全部小于4000V/m的限值要求。如果边导线地面投影外5m处有一层平台、二层平台,最低线高应分别抬高至18m、20m。 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生态环境 新建杆塔设计时尽量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以减少对土地的利用。 全线塔基采用灌注桩基础,减小施工扰动面积。 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优化塔基位置,尽量减少在马镇河流重要湿地内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规模。 (3)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工程施工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最低,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减缓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