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3-00503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3-04-19 |
名 称:2023年4月18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3年4月18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苏州锦屏-苏南±800kV特高压直流4187#-4192#段迁改工程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 |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 本项目线路路径总长约2.89km,其中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2.2km,利用原线路恢复架线段线路路径长约0.69km。新建铁塔6基,拆除原线路路径长度约2.05km,拆除铁塔5基。新建接地极线路路径长约2.89km,运行电压35kV,与新建铁塔同塔架设。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对太湖(吴江区)重要保护区的影响。 (3)运行期输电线路产生的合成电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提高光洁度,从而减小电晕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800kV直流线路经过耕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导线最小对地高度按34m设计确保满足合成电场强度控制限值要求,同时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经过沿线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导线最小对地高度按35m设计时,产生的合成电场确保满足合成电场强度控制限值要求。 (3)选用根开小的塔型并采用灌注桩基础,减少对土地的占用的同时减少了土石方开挖,减轻了线路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间严禁向太湖(吴江区)重要保护区内水体排放废渣、垃圾等物质,施工时尽量减小工程场地范围,不在保护区内设取弃土场;严格遵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对重要保护区的有关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