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24 09:48浏览次数: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年度重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明华参加会议并讲话,省环保集团总经理许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厅土壤处通报了2022年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了2023年重点任务,并对《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宿迁及锡山、金坛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刻剖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的能力、提升遗留地块风险防范的能力、提升监测监管的能力、提升法规标准执行应用的能力、提升破解农村面源污染难题的能力、提升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支撑能力、提升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提升土壤和农村工作更接地气的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要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抓好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化工等高风险遗留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等工作。二是要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继续开展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动态更新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三是要持续提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四是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要求。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确保不发生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重大污染事件和重大舆情,确保农产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和地下水生态安全。

厅土壤处、监察处、法规科技处、财审处、水处、太湖处、海洋处、固体处、环评处、监测处、执法监督局及省监测中心、环科院、宣教中心、评估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苏州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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