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3-00442 |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机构:第三专员办 | 发文日期:2023-04-03 |
名 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3月31日下午,督察动员会在徐州市召开,督察组组长潘正勤、副组长俞波涛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徐州市委书记宋乐伟作进驻动员,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剑锋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汇报。
潘正勤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先后写入党章、载入宪法,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长星书记多次赴地方调研,强调牢记“国之大者”,彰显生态魅力,保持敬畏生态之心;许昆林省长开展长江大保护、湖泊保护调研,现场督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大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把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开展好,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潘正勤强调,徐州市要对照督察方案,细化有关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协调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察任务。督察组要把握督察方向重点,主要关注徐州市委、市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规划计划、政策措施执行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情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清洁生产推行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环评等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污染物收集处置、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环境应急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省政府挂牌督办项目、省人大审议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重点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等。徐州市要有力抓好整改落实,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整改,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查处整改情况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俞波涛就做好督察配合、加强边督边改、加强舆论引导、提供必要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遵守督察纪律规定,不参与与督察无关的活动,确保督察工作风清气正。
宋乐伟表示,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支持督察,诚恳接受督察。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深入细致的工作全力配合做好督察工作;要坚持立行立改,以动真碰硬的决心抓好问题整改,不回避、不推诿,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上用功发力,把问题整改贯穿于督察工作的全过程。
王剑锋汇报了徐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他表示,徐州市将以此轮督察为契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徐州”,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徐州贡献。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督察组全体成员,省督察办有关同志;徐州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分会场。
根据安排,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16-83966808,专门邮政信箱:徐州市A036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3月31日—4月29日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徐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