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5-11 10:01浏览次数:

 

2023年5月9日下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围绕4月13日正式印发的《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介绍出台背景、重点任务、特色亮点。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栾小军、陶得奖、黄忠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陈晓曦主持新闻发布会。

 

陈晓曦: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专项执法行动年度计划是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保障,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向往的具体举措。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出要统筹全省执法力量,坚持严格执法,分阶段开展年度专项执法行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对《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进行深入解读。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副局长栾小军、陶得奖、黄忠泉,我是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陈晓曦。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介绍《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崔恒武:各位记者朋友们,下午好!《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于4月13日正式发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的制定是江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对统筹年度执法任务,协调全省执法力量,优化法治环境,切实增加执法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

大家知道,2021年4月1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每年发布年度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和规模,全省性专项执法行动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次,各设区市组织的集中性专项执法行动也需报省厅执法监督局备案。

两年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条线,坚持计划性、注重实效性、比较好地把握了行动的节奏与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围绕2023年年度执法行动计划,省厅进行了广泛调研论证,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新颁布的《噪声法》《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涉水、气、固废、土壤等新标准,紧扣年度中心任务和社会关切,形成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措施有力的《专项执法行动计划》。

二、《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共4个部分,分为总体要求、行动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关于总体要求

明确提出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法律法规为契机,以打击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保持“稳中求进”主基调,确保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充分彰显执法的精准性、权威性、实效性、规范性、廉洁性,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守牢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底线。

(二)关于行动原则

要求专项执法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协同联动,充分运用线上与线下、前台与后台、本地与异地、必查与选查等执法模式,结合各相关部门,树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工作导向,逐步构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攻坚,精准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三)关于重点任务

该部分共6条,围绕六大专项行动展开,在内容上,每项专项行动分别明确行动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

1.全力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专项执法行动。围绕2023年环境质量目标,重点检查94个国控、104个省控站点,大气环境质量数据异常区域,排放高值区域;210个国考、655个省考断面附近河流支流;以及涉水、涉气、涉固废、涉土壤重点排放单位。

2.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执法行动。根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攻坚办《江苏省2023年度治理噪声异味污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加强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联合监管。重点检查群众重复反映的噪声、异味、散堆垃圾等问题,以及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重点件和长江警示片涉及的问题,还包括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省厅交办件和挂牌督办件涉及的问题。

3.全面推动源头治理管控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省厅重点工作,加强执法、环评、监测联动监管,完善环评许可执法清单,推动行业企业转型升级,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推动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太湖环境综合治理,全力做好太湖安全度夏。

4.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造假专项执法行动。根据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联合多部门,分领域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保障生态环境监管数据“真、准、全”。重点检查环评文件编制、项目设施验收、环境检验检测、碳排放报告编制、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

5.持续推进防风险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压降污染防治设施违法问题高发态势,有效提升环境治理设施本质环保、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牢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底线。重点检查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五类重点环境治理设施,重点监管全省较大等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

6.扎实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大对矿山、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沿海湿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实施海洋执法周行动,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沿海城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四)关于保障措施

该部分共5条: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注重统筹协调,优化检查频次,切实保证执法效能。二是拓展执法模式,强化联动执法,确保同向发力,整体攻坚;强化一证式执法,达到执法一次,全面体检一回;强化非现场监管,提前研判锁定污染源头,实现精准执法。三是开展差异化执法,坚持大案彻查与轻微免罚,严查具有组织化、专业化、链条化特征的违法犯罪案件,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依规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四是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注重企业产权保护,加强执法环节信息把控,避免简单粗暴。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坚持实战练兵,展现生态环境铁军主力军风采。

三、《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的特色亮点

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主题鲜明,6个执法行动主题不同于传统的要素化攻坚作战模式,更加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更加注重行动的整体性、协同性、主动性,目的是解决深层次、行业性、区域性重大环境问题。二是内容丰富,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围绕减污降碳源头治理、清洁生产、限制限量管理、“绿盾”等核心要点,聚焦异味、噪声、散堆垃圾、散排污水等群众密切关注问题,结合新修订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三是措施管用,强化一证式执法、非现场执法、联合执法,加强执法、环评、监测等部门联动,坚持宽严相济,实施差异监管,强化警醒震慑,深入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做好助企纾困,优化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执法工作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陈晓曦:谢谢崔局长的介绍。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您好,我是《新华日报》记者。我关注到近几年生态环境执法一直在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是怎么保障执法精准度和效能的呢?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崔恒武局长回答。

崔恒武:谢谢您的提问。非现场监管执法是新时期生态环境数字化智慧监管的方向性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志性工程。随着科技进步,一批先进技术得以应用,一批先进装备配备到位,给我们推行非现场执法提供了物质基础。目前全省有2.9万家污染源安装了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建成2200多个标准空气、水质自动站,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已投入使用,一批先进无人机、走航车以及近岸海域监测船先后列装,拥有全国密度最高、较为完整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控网络。《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出台,为非现场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

近年来,省厅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措施,为推动非现场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2022年,省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的意见》,同时配套出台了《全省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等若干个制度规范标准,建立健全了非现场监管工作体系和监管制度体系。

去年,省厅组织苏州、南通等地开展了非现场执法现场演练,逐步探索形成了非现场执法的路径和方法。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在执法方式上更加优化,执法精度和效能再提升,利用强大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基础能力,通过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等大数据平台,对企业信息依法披露、排污许可制度落实、环保手续履行、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加快建设以“非现场”执法监管为核心的现代化执法工作体系,大力实施非现场监管集成平台建设,推动传统“人防”监管向“人防+技防”智慧监管转变,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用于执法的全面突破。

 

南京晨报记者:近年来长江江苏段江豚数量和活动范围的明显扩大,勺嘴鹬等对生存环境有着很高要求的敏感物种大量回归,说明我省自然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今年的自然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将采取哪些有力的措施?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栾小军副局长回答。

 

栾小军:谢谢您的提问。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一直在加大对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部分重要自然保护地非法人类活动仍然屡禁不止,造成生态系统被侵占、生物多样性被破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为进一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省生态环境厅拟在今年6月至9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充分应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无人船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及时发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能力。二是主动协调自然资源、林业、海洋等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通报、移交、反馈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细化部门信息对接和沟通联络的具体工作要求。三是高度重视媒体曝光、公众举报、社会组织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四是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专人办理、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鼓励媒体和群众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省广电总台新闻广播记者:我关注到3月21日我省发布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我省如何在守牢环境质量底线的前提下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陶得奖副局长回答。

 

陶得奖:谢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服务高质量发展。厅执法监督局一直把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作为分内之事,坚决扛起为民执法的责任,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坚持“有案必查,无事不扰”的行动准则,实行信任保护,严格差异化执法。你关注的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其中有两条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一是对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且已按规定安装、联网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企业,除经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批准的专项行动、涉嫌治污设施或监测监控设备非正常运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信访投诉现场核实情况外,生态环境部门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二是依法依规探索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合规试点,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无明显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在开展合规改正的基础上,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向被处罚企业作法律解读,以及提供企业所需的整改指导。

3月下旬,省厅召开“优化执法方式,更好服务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全省执法条线将坚决落实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决杜绝违规执法、表面执法、无效执法、重复执法。在执法方式上,坚持以普法促进执法,切实减少企业违法行为,建立以“工单制”为牵引的执法跟踪问效体系,优化自由裁量基准,继续深入推进以非现场、低介入为主导的执法方式,提高现场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无事不扰”。

另外,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方面,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围绕治理噪声异味污染开展“两治理一提升”专项行动,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检察院开展深化噪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并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纳入专项行动计划,于3月上旬印发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问题线索梳理等工作,目前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重点围绕噪声、异味、散堆垃圾和散排污水等群众关注环境问题的日常监管,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江苏法治报记者:我们关注到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一批环境监管数据造假的典型案例,今年我省执法年度计划中也安排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造假专项执法行动,可否透露一下专项执法行动将采取哪些措施?具备哪些特点?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黄忠泉副局长回答。

黄忠泉:谢谢您的提问。环境监管数据是环境管理的“生命线”,事关科学决策、市场公平和政府公信力。谁弄虚作假,谁就触碰了“高压线”,我们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1年以来,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检统一部署下,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连续2年开展了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坚决贯彻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打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造假专项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坚持依法处置、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在组织方面,深化行刑双向衔接,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检察、法院,成立工作专班,定期集中办公,实体性推动。同时,加强执法、环评、监测、监控信息共享,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交和立案查处机制,健全联合督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工作体系。在监管对象方面,聚焦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碳排放数据管理等领域,全面整治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在行动措施方面,强化专项整治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信用监管等措施,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资质认定管理的,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做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移交一批。

扬子晚报记者:听完刚刚崔厅的介绍,感觉今年的执法行动计划目的明确、措施有力,这么周密详实的计划一定需要一支训练有素的执法队伍来实施。据我了解,2月上旬我省举办了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春训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整体能力,保障专项执法行动计划有序推进,今年还有什么计划吗?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栾小军副局长回答。

栾小军:这位记者你好!感谢你对省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了切实保障专项执法行动计划有序实施,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省执法条线将坚决落实厅党组部署,围绕“立体、垂直、精准、规范、高效”的目标要求,强化组织、指挥、行动、监督、保障五个方面建设。一是要全面开展执法大练兵、大比武。今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我省将督促各地把推进大练兵活动作为正法纪、严执法、转作风、强队伍的重要抓手,按照春季集训、夏季实训、秋季联训、冬季整训的思路,落实“全员、全年、全过程”要求,扎实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以赛代练、以比促训,在实训中提升能力,在练兵中增强魄力,不断培养执法标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二是广泛开展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力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广试点地区执法场所标准化经验,指导各地按标准配备执法装备。建立健全稽查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稽查职能,稳步开展年度执法稽查工作。三是持续开展执法队伍党风廉政教育。教导执法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和行为的诱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严肃问责违规违纪人员,持续筑牢铁的忠诚,铸就铁的意志,练就铁的本领,强化铁的作风,形成铁的纪律,努力把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锻造成生态环境铁军的先行军、先锋队。

主持人陈晓曦: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各位媒体朋友如果还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欢迎会后联系我们,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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