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两家单位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2 11:05浏览次数:

依据《江苏省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规范DB32/T2307—2013》,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组织旅游、生态等方面的专家对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定,盐城大纵湖景区、东台条子泥景区达到标准要求,批准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512日至518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生态环境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南京市中山89号(210005

联系电话:025-83421683

江苏省生态环境: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210036)

联系电话:025-86266211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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