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现场会在苏州张家港召开

发布时间:2023-05-29 10:19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按期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整改任务。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在苏州张家港召开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现场会,组织全省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和钢铁企业代表现场调研先进企业做法,交流工作经验,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英剑波、二级巡视员杨新芝出席会议。

为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明确了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标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保障。作为钢铁大省、钢铁强省,我省粗钢产能位居全国第二,随着火电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行业已成为我省最主要的排放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占到重点行业的三到五成。推动钢铁行业加快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将有力促进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与会人员实地调研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等企业,现场观摩了3家企业的有组织脱硫脱硝系统、物料密闭大棚建设、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在工作会议上,苏州、连云港、盐城3市生态环境局和永钢、龙腾特钢、南钢、徐钢4家典型企业分别介绍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情况,省厅大气处对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做出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省钢铁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不仅在拉动经济增长、解决居民就业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积极响应国家和我省关于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全面实施污染治理,目前我省钢铁企业面貌焕然一新,现有企业均已基本实现有组织排放超低限值要求,4家企业已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10家企业已完成14个小项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重大贡献。但部分企业改造进展不快,工程标准不高,还未达到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标准要求,需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加快工作进度。

会议强调,加快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钢铁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各地要严格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倒排工期,逐家逐项确定完成时间和公示时间,确保在时间节点前全部完成。钢铁企业要形成高度思想共识,尽快组织实施,把超低排放贯穿于全工序、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形成企业理念和生产习惯,切实发挥超低排放环境效益。

会议要求,各地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各地要加大帮扶指导,积极邀请监测总站、部评估中心、冶金规划院、中钢协等相关专家开展现场指导,帮扶企业开展评估监测和公示辅导。二是强化金融扶持。要依托绿色金融和“金环”对话机制,对企业给予融资优先、信贷优惠等支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友好减排等环保税减免等优惠。三是落实政策红利。对已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要优先评定A级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清单、执法正面清单和绿色领军企业,免于执行停限产等管控措施,让治理水平领先企业享受环保“红利”。四是从严打击违法排污。各地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效能,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企业,保障守法企业正当权益,防止行业内“劣币驱逐良币”,维护好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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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传达了全国电炉短流程炼钢推进大会的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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