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5月份厅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5-06 09:25浏览次数:

5月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5月份厅务会议,听取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情况,4月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形势分析、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等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提升“七种能力”工作清单》《江苏省海水养殖污染防控实施方案》《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江苏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并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环境管理约束与激励并举,紧紧围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更加突出源头治理,更加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更加突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同时,要重点提升依法行政、标准规范、保护修复、基础支撑、政策供给、科研创新、社会动员等“七种能力”,筑牢底层逻辑,打牢能力底板,更好地应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和形势变化,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海水养殖是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的重要方式,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海产品的需求,对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计也具有重要意义。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立足建立从海水养殖空间布局、污染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到末端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沿海三市海水养殖污染防控力度,明确海水养殖污染防控范围,因地制宜实施综合整治措施,推动江苏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指出,近年来,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部分工业企业初期雨水收集不到位、后期雨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甚至存在部分企业趁雨偷排直排现象,多次影响下游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雨污分流是排水体系发展的大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污分流建设水平,规范雨水排放设施建设,监督指导企业雨水规范排放,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重点围绕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在设施建设、收集处理、管理制度、监测监控等环节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推动监督融合、鼓励担当作为、加强能力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中敢担当、能负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省域范例,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生动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江苏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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