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3-00715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23-06-11 |
名 称:2023年6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年产5000辆纯电动货车项目(重新报批)、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用电磁插装阀及集成阀组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3年6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年产5000辆纯电动货车项目(重新报批)、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用电磁插装阀及集成阀组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11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年产5000辆纯电动货车项目(重新报批) | 淮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租用淮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淮安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东厂区在建厂房,新建冲焊联合车间、涂装车间、车架联合车间、总装车间、检测车间、试车场等主体工程,配套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建设年产5000辆纯电动货车(含增程式)项目,其中轻型纯电动(含增程式)货车4000辆,中重型纯电动货车1000辆。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3年1月9日,建设单位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2月15日,建设单位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17日和2月23日两次在“江苏工人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2月16日至3月1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5月4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工艺过程排放的二甲苯、苯系物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1和表3标准限值;工艺废气中颗粒物(烟粉尘、漆雾),RTO焚烧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限值;电泳烘干、胶烘干、色漆闪干、清漆烘干、总装底盘烘干炉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薄膜处理废水经预处理后专管接入淮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含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其中COD、SS、总氮、总铜、总锌、氟化物接管标准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接管口安装流量计、pH值、COD、氟化物在线监测仪。高浓度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工艺废水进入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初期雨水等一并接管至淮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般废水处理系统。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水性漆渣及纸盒、废水性漆包装桶、物化污泥、生化污泥等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涂装车间、车架联合车间涂装区域、总装车间涂装区域、检测车间涂装区域、污水池、污水收集管网、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危化仓库等场所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产装置区外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焚烧炉等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2 | 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用电磁插装阀及集成阀组项目 | 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 | 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拟在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2座车间,利用珩磨机、无心磨床、加工中心、电镀锌加工线、阳极氧化加工线等设备,生产电磁插装阀和集成阀组,配套贮存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电磁插装阀1150万件、集成阀组50万件。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3年3月10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3月17日,建设单位在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和3月23日两次在“3现代快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3月24日,建设单位在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镀锌及阳极氧化工段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焊接、抛光打磨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及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 天然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项目新增3根排气筒。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设施和污水处理站2。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已有污水排放口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新增工业废水进污水处理站2处理,其中含铬废水经收集进含铬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出水总铬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高COD废水经芬顿氧化工艺预处理与酸碱废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上述废水经超滤反渗透后全部回用于电镀及阳极氧化中各清洗工序;反渗透浓水与蒸汽锅炉强排水、经隔油池处理的地面清洁废水等满足常州武高新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集中处理。按照《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优化整合雨水排口位置、数量,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执行4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车间五、车间六和污水处理区等场所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车间五边界外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备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一)本项目投产前,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