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6.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均值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影响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