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3-00978 组配分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海洋处 发文日期:2023-07-31
名 称:江苏主动作为高标准推进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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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主动作为高标准推进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

发布时间:2023-07-31 15:12浏览次数: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源头治理,江苏主动作为,牢牢抓住入海排污口这个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牛鼻子”,高标准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19年高标准完成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 2021年完成全部入海排污口的监测溯源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75%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计划2024年完成全部入海排污口整治。

一、排查方面:主动作为率先完成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工作

为全面摸清我省入海排污口底数,2019年,我省主动作为,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在渤海地区开展的三级排查模式,完成了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编制印发《江苏省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制定了《江苏省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工作手册》,综合运用无人机航空摄影、卫星遥感、人工勘察等各种手段,开展“拉网式排查”,为保证排查质量,我省委托部卫星中心进行了航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和集中解译。沿海三市共投入无人机22架,总计飞行航测面积2500平方公里,获取像片14.9万张,共投入排查人力40组,行驶总路程16万公里,现场拍摄照片4万余张。对每一处疑似排口都采用县、市、省三级复核模式,逐一现场踏勘,保证了入海排污口的排查质量和应查尽查,确认排污口3493个,我省也成为环渤海省外最早完成入海排污口全面排查的省份。

2022年,在完成入海排污口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有关要求,我省组织开展海水养殖情况摸排工作,针对海水养殖场基本情况、所在养殖规划区、养殖方式、养殖进排水情况、环评相关行政许可情况等前期全面排查时未开展项目进行专项调查,形成海水养殖信息清单,共排出海水养殖项目180个,排查出海水养殖排污口905个,全部纳入省级信息平台管理,并会用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海水养殖污染防控实施方案》。2022年,按照生态环境部对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最新界定标准,组织完成了对我省入海排污口的梳理校对,建立了新的入海排污口清单,经核定,江苏省入海排污口数量为907个。

二、监测溯源方面:高标准完成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

为确保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编制印发《全省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方案》,完成了我省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一是科学确定采样监测因子。为客观反映入海排污口水质情况,将入海排污口划分为7大类15小类,根据各类型排口的性质,参考相关行业或领域排放标准,因类制宜确定除流量、PH、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等常规监测因子外的其他特征因子,确保体现各类型排污口的水质特征。二是有水必测把好水质关口。对连续排水的排口,利用晴天开展采样;对于雨水排口,利用降雨排水期间进行采样;对于间歇性排放的排口,结合溯源摸清排放规律,在排放是采样。在采样位子的选择上,注意避免收纳水体对水样的影响,对于水面以上的排口,直接在排放口开展采样;对于水面下的排口,则要到排口上游采样。确保各类排污口采样具有代表性。三是有源必溯明确责任清单。按照“监溯同步”“有口皆溯”的原则,扎实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通过人工检查、调研走访、资料核查等多种手段,引入无人船、管道机器人等高科技设备,做到“应查尽查”,查清了污水来源,明确了责任主体,形成问题清单。通过查、测、溯,建立 “一口一档”。四是严格审核提高数据质量。为确保监测溯源数据质量,对排口监测数据,不仅要填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数据,还要上传带CMA的监测报告,做到相互印证;对溯源数据,要求查清所有排污主体,记录排污责任主体信息和入海排污口信息,为后期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我省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分类整治方面: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实施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细化分解整治目标任务,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2020年制定《江苏省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技术指南(试行)》,沿海地区相继制定出台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编制 “一口一策”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整治过程中,注重不同类型排污口的整治典型培养,特别是超标排口较为集中的区域治理,通过雨水管末端建设观察井、增加排放前水质监控、安装即时控污截污设施等方式,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结合“三池两坝”、尾水综合利用等海水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开展海水养殖排污口分类整治,指导养殖主体科学设置入海排污口,清理合并了一批散排口,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严防直排入河入海。结合老镇区改造、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河道水质提升工程,将排污口整治工作与入海河流整治工作相结合,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并将排污口整治范围向上游扩大,切实解决了一批排污口超标问题。把“排污口—管网—污染源头—责任主体”视为一个整体,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能力提升、环境综合治理等进行统筹考虑,实行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75%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计划今年完成90%的整治任务,2024年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

四、多措并举:完善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入海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将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江苏省湾(滩)综合管理系统,对每个入海排污口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实现了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信息全过程管理。落实“组长-县区-市局-省厅”四级审核制度,加强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信息审查关口,定期对系统填报信息进行抽查和现地复核,加强跟踪检查,严格把控入海排污口系统填报信息质量二是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规范。为科学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技术规范》《江苏省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命名与编码、标识牌设置规则(试行)》等一系列技术规范,明确了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和相关技术规范。三是建立入海排污口巡查机制。组建了200人的基层巡湾员队伍,每周对辖区内的入海排污口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为检验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果,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对沿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测,确保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