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3.8.18(2023230号)

发布时间:2023-08-18 16:11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3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5830,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44644610131013

99.01%

无锡市9919911373137399.39%
徐州市38138161261299.41%
常州市439439612
612
99.23%
苏州市101910191501150198.81%
南通市8078071259125999.75%
连云港市18218240240299.89%
淮安市306306519
51999.61%
盐城市25925944044099.32%
扬州市17117139839899.74%
镇江市23823838638698.87%
泰州市336336677
677
98.52%
宿迁市25525537137198.87%
江苏省583058309565956599.24%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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