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加快落实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3-09-04 10:40浏览次数:

8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陆卫东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近期工作,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审议。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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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首个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设立全国生态日的深远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掀起新一轮太湖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的工作热潮,以更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迎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

会议指出,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是全面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应有之策,是全力推动我省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省建设的务实之举。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加快海洋产业发展,推动海洋强省建设的重大意义,主动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推动海洋经济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会议强调,《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是新征程上江苏地方立法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增强立法协作沟通,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严格按时按序推进和每年立法计划实施,加快构建符合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尤其是要加强典型案件分析研判,坚持常态分析与专题研判、个案研讨与类案总结相结合,聚焦行政处罚、履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等易败诉领域,加强研讨交流,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执法标准,确保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行驶在法治轨道上。

会议强调,省委十四届四中全会将实施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写入会议决议,体现了对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建机制、强基础、提能力、补短板”的总体思路,聚焦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实战需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一要开展风险企业“三推动一强化”行动,推动企业更好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环境风险评价和应急预案质量、建设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强化常态化隐患排查,切实提升企业本质生态环境安全水平。二要推进重点园区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明确重点园区规划环评文件必须设置环境风险应急专章,系统推进环境风险监控监管体系、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防控体系、环境应急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园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三要推动市县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督促市、县地方政府落实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责任,完善风险常态化管控体系、环境安全保障体系、指挥协调体系、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增强地方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整体能力。四要加强重点区域流域风险防控,加快完成长江干流、淮河干流、京杭大运河、太湖等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重点跨界河流联保共治,突出抓好长江干流水环境安全保障,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五要提高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持续强化环境风险源头把关,落实隐患排查常态机制,有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持续增强环境应急装备能力,推进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深化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联动合作,有力提升生态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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