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难题促发展,环保“金牌服务”专列直达企业

发布时间:2024-01-31 15:05浏览次数:

近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敏带队在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1月份专场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扬州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陈跃、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烽,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综合、环评、财审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具体问题与19家参会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扬州通利冷藏集装箱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冷藏集装箱制造,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于2015年部分实施了清洁原材料替代工程,每年环保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对公司生产造成较大的影响。”公司总经理助理陈炎希望生态环境部门能将公司认定为“军工类企业”,列入重污染天气管控豁免名单。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处长阚霄表示,军工类企业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应立足自身实际,对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训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油改水”清洁原材料替代工程,提升涂装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效率,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A级绩效企业即可获得豁免资格。同时,企业也可通过申报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对创利皮革(扬州)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提出的“企业拟实施的清洁原材料替代工程,没有相关行业标准和资金奖补”的问题,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财审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对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蒋玉清提出的“含氟污泥减量化项目”可行性问题,扬州市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中心负责人从“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正向激励政策等方面详细答复。

本次活动,生态环境部门共对11家企业12个诉求进行了一一答复,参会企业代表一致表示满意。

陈跃表示,本次专场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是优化营商环境、倾听企业呼声、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扬州市人大将会不断强化环保监督职能。

王敏强调,企业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同并进的良好局面。2024年,扬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更好地做好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每月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每季度开展“绿色金融”两个专场助企活动,办好“生态环境大讲堂”,强化企业环保业务培训;开设“第三方服务超市”,降低企业成本,方便企业选择技术能力强、服务优、价格合理的第三方涉环中介机构;强化绿色领军企业培育,推进总量减排激励政策落地,强化正面清单应用,全面推进“预警式执法”,最大努力帮助企业申请相关奖补资金。对企业诉求列出问题清单,相关问题将落实到每名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处室(单位),将是否真正解决企业涉环问题纳入年度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