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1377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4-10-24
名 称:2024年10月24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4年10月24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7:14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金江(丰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南京市六合区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

1)金江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金江220kV变电站采用户内式布置,本期新建主变2台,容量为2×180MVA,利用望江变采购的主变;220kV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内GIS布置,220kV本期出线6回(其中2回备用),110kV本期出线8回;无功补偿装置按每台主变配置26Mvar并联电容器和26Mvar并联电抗器考虑。

2)宁北~肖山单线π入金江变220kV线路工程

宁北~肖山单线π入金江变220kV线路采用架空和电缆混合方式,路径总长11.51km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9.1km,其中220/110kV混压四回路4.9km110kV线路本期备用),220kV同塔双回路4.2km,共计新建杆塔27基;利用220kV宁肖4907/4908线已有铁塔更换导线0.4km;恢复架设线路路径长0.36km;拆除现状220kV线路路径长0.4km,拆除220kV铁塔1基。

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1.65km,需新建电缆通道0.85km,利用市政电缆隧道0.80km

3)三汊湾~龙王山500kV线路升高改造工程

本期新建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44km,新建杆塔1基;恢复架设线路路径长0.36km;拆除现状500kV线路路径长0.44km,拆除500kV铁塔1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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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污水、施工固体废物、生态影响等。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2)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尽量避免雨天施工。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污水处理设施,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点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不排入周围环境,避免污染周围水体。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3)项目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禁止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不同时使用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由资产所属单位统一回收利用,不随意丢弃;拆除基础产生的少量混凝土等其他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禁止随意丢弃,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后由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组织,充分利用线路沿线周围现有场地作为临时占地,减少开挖,做好区域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6)塔基、电缆通道等开挖应保留表层土壤,土石方回填利用;牵张场、临时施工道路等有重型机械占压区域应采用钢板铺垫。拆除铁塔时,须对塔基基础进行清理,再以表层土回填,使其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7)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跨越施工技术,在经过树木时,采用搭设毛竹跨越架,将导引绳和牵引绳置于跨越架上操作,减少对植被的损害。

8)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新建塔基、电缆通道、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及拆除塔基处进行植被恢复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植被恢复选取应根据原有用地类型和周边区域景观现状,做到景观协调性和实用性,林草植被以当地乡土树草种为主。

2)运行期

1)本项目变电站为户内式变电站,本期选用低噪声主变;220kV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内GIS布置;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和良好接地。

2)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架空线路合理选择导线及导线相序排列方式,按设计要求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500kV线路不低于21m220kV线路不低于13m110kV线路不低于17m),在后续设计、建设阶段,在确保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关控制限值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导线最小对地距离;线路与其他电力线路、公路等设施交叉跨越,以及与其他电力线路平行走线时,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确保足够的净空高度或水平距离。

3)架空线路在满足项目对导线机械物理特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噪声水平的导线、子导线分裂间距、绝缘子串组装型式等;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所在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加强巡查和检查,做好变电站及线路维护和运行管理,保证配电装置等设备工作状态正常,避免因高压设备、配件等老化、损坏等导致的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的增加。

5)开展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监测工作,如发现有居民住宅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超过环保标准,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6)在本项目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周围设置高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示牌。加强对当地群众的有关高压输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7)本项目变电站内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均按相关要求接管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产生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8)强化项目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