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11.4(2024309号)

发布时间:2024-11-04 15:07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638,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11月3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47947912261226

99.38%

无锡市

1088

108815771577
99.79%
徐州市48348383583599.43%
常州市609609952952

98.71%

苏州市1332133220992099

98.98%

南通市9409401646164698.60%
连云港市288288716
716
96.22%
淮安市36536562562598.41%
盐城市529529939939
99.74%
扬州市40640684084099.86%
镇江市270270496496
98.36%
泰州市43443489889898.86%
宿迁市415
415
64464499.22%
江苏省

7638

7638

13493

1349398.94%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