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咨询:《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苏环发〔2022〕5号)第九条规定,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行业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请问其中的“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是如何取值的?
办理回复:建议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规定的单排放口的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执行。